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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清貧生? 西螺國中期限內繳清註冊費得記嘉獎乙次

我們想讓你知道…有點瞎...

▲雲林西螺國中103年度規定,期限內繳內註冊費者得記嘉獎乙次,家長痛批歧視清貧生。(圖/翻攝自TVBS)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校方為了提升學生品德而設獎勵制度,現在竟然成為一種變相迫害?雲林西螺國中日前遭投訴,為鼓勵學生提早繳納註冊費,訂出在開學2個禮拜內完成繳費者,得記嘉獎一次,家長痛批,對於家境不好的孩子而言,無異於傷口上撒鹽,現實的壓力怎麼能夠轉嫁到學生身上。

引起爭議的是雲林西螺國中103年度第1學期註冊通知單,開頭就明訂:於9月16到22日完成註冊繳費者,得記嘉獎乙次。此舉原先是為了鼓勵學生在期限內繳費,以利行政作業,但是家長痛批,為什麼孩子的品性教育,要寄託在這種與自身能力無關的事情之上?繳註冊費與學生品行的關聯何在?

學生家長表示,看了通知單後小孩子心理上一定會有一些負擔,家長也會擔心讓孩子錯失獎勵機會,簡直是變相的逼迫家長設法借錢,以湊足金額提前繳納,這樣的價值觀嚴重扭曲,特別對於家境不好的學生而言,根本就是被歧視了。

西螺國中學務主任謝俊民澄清:「最主要是我們要鼓勵學生,做一些正向積極的作為。」除了準時繳錢,其他如遵守校規、服儀標準、環境整潔…等,都可以記嘉獎乙次,並非像外界認為是靠「背景」獲獎。但是這樣的解釋顯然無法說服多數人,家長仍舊希望可以取消這項規定,以免給孩子錯誤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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