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住宅弊案葉世文遭求處重刑 吳志揚:尊重司法程序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桃園合宜住宅弊案25日偵結,依貪污等罪起訴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及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等5人,葉世文遭檢方求處從重量刑,並希望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條規定,併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懲。桃園縣長吳志揚,則是在下午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程序及結果,其他不便評論。

▲葉世文遭求處重刑,桃園縣長吳志揚25日表示尊重司法。(圖/本報資料照)

趙藤雄與葉世文遭檢方求處從重量刑,葉世文的部分,檢方認為葉世文前為營建署長,深受國家栽培位居高津,職司國土資源規劃、利用與管理,又擔任桃園縣副長要職,為地方自治團體政務官,從事公共事務,理應廉潔自持,僅為貪圖金錢,忘卻自己身分職責,竟對於職務上的行為,要求、期約、收受建商賄賂,更藉勢藉端勒索建,除了請予以從重量刑,並希望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7條規定,併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懲。

吳志揚下午在則是台北市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表示,上午才得知葉世文遭起訴,尊重司法調查程序及結果,其他不便評論。由於北檢已偵結,桃園縣政府也發出聲明指出,弊案發生時,縣政府將葉世文撤職,並調整秘書長、3位局長及相關業務科長職務,是為了讓檢調有充分的辦案空間。如今,檢調偵辦工作已告一段落,縣府在此重申尊重司法程序,上述同仁,縣政府將予以恢復原職。包括縣府秘書長鄭瑞成、工務局長朱惕之、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民及地政局長林學堅,都可望重回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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