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填海造島 環團憂地下水汙染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環保署19日召開「區域性環境保護設施計畫」草案公聽會,保護設施計畫未來將納入內政部的全國區域計劃修訂版,該草案計畫於台灣「既設之商港」或「濱海工業區」範圍以廢棄物填海,填海面積達877.7公頃,環保團體反對環保署草率訂定該計畫,要求務必先釐清廢棄物造島的安全性與可行性。

▼環團反對填海造陸。(圖/翻攝自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粉絲專頁)

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指出,環保署草案中的877.7公頃填海預定範圍,極可能就是目前已進行廢棄物填海的「彰濱工業區的線西區及崙尾區」及「高雄小港南星計畫區擴大範圍」,由於彰化8成自來水都是地下水,彰化海岸多為砂質,掩埋煤灰、爐石及廢棄物極可能汙染地下水,目前已發現地下水重金屬升高情形,故環保署不能草率提出區域性環境保護設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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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常務理事楊澤民表示,日本所定義的安定型廢棄物是「廢塑膠、廢橡膠、金屬削、玻璃削、陶瓷削、黏土」等,環保署卻是將重金屬含量高的「煤灰、焚化底灰、飛灰及汙泥」等也列為安定型;日本是以透水係數小於10-5cm/sec,且厚度達5公尺以上的不透水地層當場址,台灣根本找不到此條件的不透水地層。

美國目前已立法規範,要求應以嚴格之乾式且於具複合隔離層的掩埋處填貯煤灰,部分毒性較低之相關物或僅可被利用於高於地下水位處所之利用;因此環保署提出廢棄物填海計畫應再審慎評估。

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表示,環保署的廢棄物填海計畫沒有完整且令人安心的細部規畫,也沒有內政部所訂之海埔地開發計畫的詳細規劃;只提出側堤防滲漏工程防護,沒有施作底部防滲漏工程,由於目前所提的廢棄物填海計劃都是緊鄰台灣本島,很擔心將汙染地下水,要求環保署應再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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