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讚高市無所畏懼 環保署夕稱日月光停工理由薄弱

我們想讓你知道…話都是環保署在說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日月光K7廠日前被高雄市環保局勒令停工,原本環保署在21日白天,還高度肯定市府的作法,發布新聞稿大讚是「無所畏懼」,但到了晚間態度卻大轉彎,直指停工8大理由均顯「薄弱」。對此,市長陳菊也發出聲明指出,他們基於各種明確的「證據」,必須做出這個的決定。

環保署在昨天上午,除了發新聞稿指出,針對他們推動的「環檢警結盟」,破獲彰化電鍍廠偷排有毒廢水污染農田案,不只收押犯罪人員,並由環保單位裁決停工,各地方政府在執行汙染稽查方面,也一改過去3次才停工的作法,堪稱無所畏懼。

環保署還特別點出高雄市政府20日經過深思熟慮,認定日月光情節重大命令停工,已將他們在前一日,「提示」該府新事證所顯現的前後矛盾納入考量,並做了停工範圍和理由及用辭遣字上的必要調整,可以更有把握面對對方的訴願或訴訟挑戰,像這樣站穩腳步、毋枉毋縱的作法,「環保署予以高度肯定」

這番讚美的話才不到一天的時間,環保署晚間又發布新聞稿撇清這次次日月光停工處分是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下達,不服的話須向市政府訴願,若再被駁回可直接到行政法院訴訟,「與環保署無關」。

環保署進一步解釋, 市府的8大停工理由,除了故障不報備、未停產或降產而繼續排放外,其他部分「均顯薄弱」,因為這些都是平日稽查或發生前就可處罰,甚至要求改善的違規,不必累積到成為重大污染再來勒令,「造成環保、經濟及勞工三輸的局面。」

儘管認為8大理由薄弱,但環保署仍補充,日月光案只要有1項符合停工要件的事證成立,就可命令停工,這是市府在後續訴願或訴訟中要守住的底線。但面對業者惡意偷排、蓄意設置暗管,環保署則說,第一次發現就可命其停工,不可手軟等到第三次,「會累死稽查人員」。

對此,高雄市政府也特別發聲明強調,環保局依法做出日月光停工的決定,對他們來說是個「沉痛的決定」,由於業者排放未符合標準的廢水,以及在採樣槽加入自來水稀釋,企圖規避稽查的行為,造成後勁溪的汙染,基於各種明確的證據,必須做出此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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