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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誹謗罪

徐巧芯提告「要看血流成河」 律師1關鍵警告側翼:秒被摧毀

面對側翼粉專PO照,暗示國民黨計畫網軍攻擊,以偷拍方式抹黑陳時中,國民黨市議員徐巧芯憤而提告,直呼「我要看到血流成河。」對此,律師林智群深夜發文,點出致命關鍵,告誡側翼粉專「對方要搞你,就是透過這種方式。」

嗆正宮「顧好妳先生的鳥」 小三被甩抓狂寄屌照..情人客戶也收到

一名在生技公司當業務員的已婚胡姓男子,與周姓女同事偷情交往,但5年後胡男想分手,周女不願意、竟抓狂將胡的露鳥照散佈給上司、客戶,甚至胡的妻子與2名兒子,並嗆「請妳顧好妳先生的鳥」、「胡多次在外搞到女子墮胎無法懷孕」,胡受不了折磨、全盤托出婚外情並提告,台中地院依誹謗罪處周女有期徒刑3個月;民事部分判賠14萬,可上訴。

追北捷正妹隨車員被打槍! 他聊天室匿名PO照報復:交往前試OO

台北捷運一名因服務親切、形象甜美而出現在新聞媒體上的邱姓隨車員,在拒絕梁姓男子追求後,竟被對方把新聞連結po上網路聊天室,還留言「接受試做愛與試同居」等語。邱女得知後氣得提告,雖然已讓梁男坦承犯罪,但她難諒解這種行為;台北地院最後依加重誹謗罪,判梁男拘役50天。

小王逼人妻離婚「我會讓妳紅」 正牌老公貼海報回嗆:下面不管用

新北市張姓男子2017年間要求郭姓人妻和丈夫離婚,再和自己另組家庭,被拒絕之後氣得不斷傳訊息,恐嚇要將性愛影片賣出去;郭夫發現後也在路上張貼海報反擊,內容寫著「孬種、只想吃軟飯、下面不管用」等話,結果兩人都因此觸法,分別被法官依相姦罪、加重誹謗罪判處2個月徒刑以及拘役30日。

雷皓明/網路上罵人,也會被告妨害名譽?

在網路世界裡,縱使謾罵的對象是他人創設的虛擬角色、帳號或暱稱,仍然會成立「妨害名譽」的相關罪責。網路截圖蒐證簡便又容易,奉勸在網路上更要謹言慎行,不要被罰時,才真的體會到什麼叫做「一字千金」。

雷皓明/不管唐從聖告不告 外洩影片者恐涉誹謗罪

徐乃麟飆罵唐從聖髒話,外洩影片者將影片上傳就是想讓大家公審徐乃麟,有可能成立《刑法》310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誹謗犯罪的主觀故意,只要你知道「散布了有可能會損害乃哥公眾的評價」,卻還是散布,就構成誹謗罪。

罵夫「還在喝奶是媽寶」又稱喪偶 妻挨告判拘役40天

講人家媽寶要小心了,恐怕也得吃上官司!高雄市一對夫妻因為金錢糾紛,老婆連續在臉書上頭貼文大罵丈夫「你還在喝奶嗎?」還點名是媽寶,甚至把個人狀態改為「喪偶」,氣得老公提告,雖然兩人已經離婚,高雄地方法院還是以加重誹謗罪判處老婆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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