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德鳳梨酥報導挨批「製造仇中」 三立告鄭麗文誹謗結果出爐

▲▼立委鄭麗文被三立提告妨害名譽,在18日上午準時到分局應訊。(圖/記者邱中岳攝)

▲鄭麗文被三立提告妨害名譽到警局應訊時,批評三立「惡人先告狀」。(資料照/記者邱中岳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三立電視台去年報導質疑大陸要求佳德糕餅提供「鳳梨酥配比」的商業機密,被立委鄭麗文在臉書貼文評論是嚴重違反事實查驗原則,製造仇中、社會對立,三立不滿名譽受損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陸方當時要求業者提供資訊,並無「配比」欄位,鄭麗文對重要公共事務提出質疑,並無誹謗犯意,5日處分不起訴。

鄭麗文2022年12月13日在個人臉書上貼文,指稱三立電視新聞台有關於中國大陸要求佳德鳳梨酥提供配比的新聞,實際上都是為符合WTO架構下的必要填寫資訊,鄭麗文批評三立嚴重違反事實查驗原則,並且向NCC通訊傳播委員會檢舉,但最後卻遭到三立電提告,鄭麗文2023年2月18日接受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傳喚時,怒批三立「惡人先告狀」。

當時三立電視對外表示,提告是為了捍衛自身權益,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交由司法單位定奪。另外,針對外界質疑佳德鳳梨酥的新聞下架一事,三立強調,因不想造成鳳梨酥業者為難,僅更動些微內容,更改標題之後再次上架,並非下架新聞,相關報導至今仍搜尋得到。

▲▼立委鄭麗文2022年底在臉書上公開質疑三立新聞報導佳德鳳梨酥事件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圖/翻攝臉書)

▲鄭麗文公開質疑三立新聞報導佳德鳳梨酥事件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圖/翻攝臉書)

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當時三立新聞的確有採訪到1名佳德員工,說出被陸方要求提供鳳梨酥配方的內容,但經函詢經食藥署有關台灣食品申請輸出銷往中國大陸流程、中國大陸審查所循法規,在2021年10月以前,大陸未要求境外生產包餡麵食之業者須註冊,我國業者可直接輸銷該等產品至大陸,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註冊管理規定是在於2021年3月21日審議通過,同年4月12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與鄭麗文所稱非遭突襲大陸禁止進口乙節大致相符,尚屬有據。

而在「輸大陸包餡麵食生產企業註冊條件及對照檢查要點」中,要求業者填報的項目為企業基本情況,企業位置與車間布局,設施設備,水/冰/蒸汽,原輔料和包裝材料,生產加工控制,清洗消毒,化學品、廢棄物、蟲鼠害控制,產品追溯,人員管理及培訓,自檢自控,聲明等欄位。大多與食安相關,並無「配比」之欄位與要求。

檢察官認為,鄭麗文發言時擔任立法委員,對食品外銷的重要公共議題,經合理查證後,以善意發表言論,縱批評內容足令告訴人感到不快,仍應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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