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司法院公布石木欽案後續 7法官送監察院、6法官將撤獎

▲司法院釋字793號不當黨產條例案,秘書長林輝煌於記者會說明。(圖/記者林敬旻攝)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於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羅志華、吳銘峯/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不當飲宴案後,發現有不少法官、檢察官,也曾有不當接觸,因此要求司法院調查。司法院擴大調查,在約談20名前後任法官後,認為有7名法官違失情節重大,有司法懲戒之必要,因此送人審會決議,是否送監察院議處。另有6名法官將被討論是否撤銷司法獎章、獎金。

本案起因於石木欽於1997年7月22日起至2014年6年20日之期間(分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涉嫌為友人、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的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並於相關案件繫屬中,與翁茂鍾多次宴飲及打高爾夫球,還投資翁茂鍾的公司。而全案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將他移送監察院調查,監察院於去年9月間公布調查報告。

在監察院的報告中,除石木欽外,還有多位法官、檢察官、警察與調查局官員涉有不當接觸、球敘、宴飲、買股票。包含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方萬富(後擔任監察委員)、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曲鴻煜、前台南市警局長周幼偉,也都持續與翁茂鐘往來十幾二十年。監察院在公布報告後,要求司法院擴大調查。

而司法院在18日公布調查結果,經訪談現職、退休法官20人後,司法院認為前最高法院院長林奇福以及前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蘇義洲、前最高法院庭長吳雄銘、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曾平杉、陳義仲,以及高院前庭長林金村等7人,因違失情節重大,有司法懲戒必要,因此將提報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決議是否送監察院議處。

此外,司法院這次也將針對包含林奇福、吳雄銘、林金村3名法官在內,以及優遇大法官蔡清遊、最高法院優遇庭長謝家鶴、前高院庭長尤豐彥等共計6名法官,召開人審會,決議是否收回6人的司法獎章,並追繳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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