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下架才驚覺被騙求償無門 消基會痛批:網路歪風!

▲滑手機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周宸亘攝)

▲現在許多人喜歡用手機購物。(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最近臉書直播拍賣詐騙事件不斷,像是消基會就收到民眾投訴,指出在知名臉書專頁直播中買商品,但後來想退貨取消付款,業者卻說拍賣當下都有告知「低價競標拍賣商品,售出後不退換」的標語,民眾欲找出直播影片對業者提出證明時,發現影片早已下架,毫無資料可舉證,根本求償無門。

消基會接獲投訴指出,有民眾在擁有7,500名粉絲以上的知名臉書專頁直播中,看到業者標榜商品為烏拉圭出產的純天然水晶,不經過任何加工,一時心動,而購得二件商品,但因業者提供面交取貨,該消費者就請朋友幫忙至該公司取貨。

後來,朋友到現場略看商品外觀無誤後,便付款取貨,待消費者取得商品後細看,卻發現其一商品有加工過的裂痕,且商品皆無檢附產地證書、標示來源,便向業者要求退貨,業者卻告知取貨時有看過產品才付款取貨,已屬現場交易而非通訊交易,故無7天猶豫期,拒絕消費者退換貨。

消基會指出,消費者在直播平台上競標或出價就業者銷售特定商品數量及價格已互相同意時,依法買賣契約即因而成立生效,此交易即為通訊交易所要規範的範圍,應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通訊交易規定,消費者原則上享有7天猶豫期,可不附理由要求解約退款,除非銷售商品或服務屬於主管機關明定合理例外情事。

因此,消基會認為消費者當然可在取貨後享有7天猶豫期,不因取貨方式而有所不同,但業者卻企圖以面交取貨規避7天猶豫期,顯然徒勞無功。

另外,消基會調查也發現,直播業者會請買到商品的消費者,另以私訊方式提供個資並限期匯款,待業者確認收到款項後才將商品寄出;然而,直播結束,業者隨即將影片刪除,而消費者收到商品後,不僅無從比對商品內容,也毫無相關資料能夠舉證,只能自認理虧。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以私訊方式傳送個資,實是非常危險的動作,因為駭客極易入侵,抓取個人資料,增加消費者被詐騙的機會,所以要特別當心,一定要慎選評價優良、退換貨機制清楚且有顯示聯繫方式的賣家,以確保消費權益。同時呼籲主管機關實有必要針對臉書已遭有心人士利用為詐騙工具之情形,嚴加關注,導正網路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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