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變數!最高法院終審裁決 英國脫歐須國會同意!

英國首相梅伊表示,最高法院判決不會改變今年3月底展開的脫歐談判時間表。 (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距離英國啟動脫歐程序剩不到3個月時間,然而英國最高法院周二(24日)裁決:首相梅伊(Theresa May)領導的政府必須經過國會批准,才能向歐盟提出「里斯本條約」第50條:正式啟動脫歐程序。

這意味著英國政府上訴失敗。梅伊內閣在判決後表示 ,該判決不會改變今年3月底展開脫歐談判的時間表。 但最高法院上述裁決勢必再度激化英國的民意分歧,歐盟派對上述裁表示歡迎,脫歐派則直指國會不應有權推翻公投結果。

英國最高法院周二以8票對3票,大比數裁定政府不能繞過國會去啟動脫歐程序。院長紐柏格(David Neuberger)周二早上9點半宣讀裁決,指在影響英國法律及民眾權利的況下,政府必須先取得國會授權,才能向歐盟提出「里斯本條約」第50條。

此外,最高法院亦宣布,從法律上判斷,梅伊政府啟動脫歐不必經過蘇格蘭、北愛爾蘭、威爾斯的同意。

去年6月,英國通過公投决定退出歐盟。同年10月初,梅伊宣布英國將於2017年3月底之前啓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去年10月初,英国高等法院開始受理脱歐程序訴訟案,同意就政府是否可以無需國會批准即可啓動脫歐一案進行裁决。 11月3日,英國高等法院裁定,政府啟動脱歐前需經議會批准。英國政府隨即將此一裁決上訴至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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