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幾歲算成年?18或20?我國《民法》的完全行為能力定為20歲,而《刑法》則定18歲為完全責任年齡。為此,行政院下修《民法》的成年年齡至18歲,預計2023年元旦上路。18歲後,可自辦信用卡、手機、租屋等,除了權利外,也有更多的義務。
2020-08-19 12:50文化大學董事長張鏡湖去年被指開會時「昏沉癱坐」,已經「喪失行為能力」,還被董事錄影拿到法院上當證據,要求解除他的董事長職務,最後張官司勝訴,並控告董事張冠群、袁興夏涉嫌偷錄影妨害秘密,但台北地檢署認為,被告董事錄下親身參與的會議,蒐證自保,並無違法,21日處分不起訴張冠群和袁興夏。
2019-03-21 12:03由於《公投法》修正後,年滿18歲的民眾就能參與公投,而《刑法》有關完全責任能力也是以18歲作為劃分,反觀《民法》卻是20歲才有完全行為能力,是否要在邏輯上統一,下修《民法》完全行為能力的年齡到18歲,讓年輕人能夠擁有更多自主的能力。
2017-12-28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