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察署前檢察官吳傑人先前利用辦案機會,威脅女證人和他發生性關係,在今年1月被最高法院依強制猥褻及貪污治罪條例,判處7年半徒刑確定後,藏匿屏東深山廟宇,逃了74天終於在6日主動投案,但吳僅坦言有道德瑕疵,否認有脅迫性交。
2012-05-07 08:12高雄地檢察署前檢察官吳傑人先前利用辦案機會,涉嫌威脅一名女證人和他發生性關係,在今年1月被最高法院依強制猥褻及貪污治罪條例,判處7年半徒刑確定後,為了規避入監卻兩度遷戶籍。據了解,目前檢方考慮發布通緝或逕行拘提。
2012-05-03 12:16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6年前偵辦一起應召站仲介賣淫案時,凱覦陳姓女證人的美色,私下邀約陳女會談,並脅迫陪睡,更一審認定他以檢察官職權脅迫證人性交,依《貪污治罪條例》中「不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指性交)罪」判刑7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吳上訴,全案定讞。
2012-01-16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