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爸感情、工作不順...燒炭險害死2歲兒 判刑5年餘定讞

▲▼示意圖,暴力,虐童,焦慮,孩子,手,害怕,表達,恐懼,童年,鬱悶,孤立,無辜,玩具,絕望,濫用,哭(示意圖/123RF)

▲單親爸生活失意,差點害死2歲兒。此為示意圖。(示意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區一名單親父親,2020年間因為感情、工作不順利,不顧當時家中還有2歲兒子,竟在家燒炭試圖了結生命,還好友人通知警消前來按門鈴,救回父子。最高法院審理後,將單親爸判刑5年1月與4月定讞。

判決指出,從事防水工程的陳姓男子,與妻子離婚後獨力扶養2歲兒子,並在汐止區租屋居住。2020年7月間,他因為感情、工作不順利,心情低落,購買兩包木炭,晚間10點多,就將木炭放置於廚房鐵鍋中,開火隔鍋乾燒。

不過陳男在開火前,先找了潘姓友人,並表明人生沒有意義、想要了結生命。友人聽聞後非常擔心,隨即打電話報警,警消人員獲報後,15分鐘內就趕赴陳男家中按門鈴並敲門,陳男最終應門讓警消人員進入。警消人員也趕緊將陳氏父子送醫,救回2人。

但醫院發現2歲兒子雙臉頰、右耳多處瘀傷、臀部大片瘀傷,懷疑有家暴情形,因此通報警方;另外檢方也認為不顧2歲兒在家而燒炭,陳男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嫌疑,因此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陳男犯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分別判刑5年2月與6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認定陳男成立2罪,但情有可原,因此酌減刑度,改判5年1月與4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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