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老師約男大生健身「下藥當性玩偶6小時」 花錢和解仍遭重判

▲▼煩惱,懊惱,難過。(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楊姓體育老師下藥性侵男大生,遭判7年6月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楊姓男子自稱體育老師,約男大生阿偉(化名)來住處健身,卻以嘴對嘴方式強餵安眠藥混酒,讓阿偉陷入昏睡後性侵得逞,同時將過程通通錄下。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楊男將阿偉當性玩偶洩慾6小時,犯後無悔意,儘管楊男事後和阿偉調解成功,仍依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錄影犯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男使用交友軟體Grindr認識男大生阿偉,自稱自己是體育老師,約阿偉於去年1月6日晚間來住處健身,並將蒂諾斯錠安眠藥和老虎牙子、水果酒及威士忌混一起,誆稱喝了可以舒緩肌肉酸痛,看阿偉喝了一口後拒絕再喝,繼續用嘴對嘴的方式餵食阿偉喝下,等阿偉因藥效發作失去意識,楊男隨即拿出小米監視器並開啟錄影功能,對阿偉性侵得逞。

全案審理時,楊男坦承和阿偉發生性行為,但辯稱兩人合意,楊男律師則說楊男會在性交前使用安眠藥,是為了要助興,且當時在交友軟體上,楊男問阿偉「找什麼」,阿偉回答「不限」,表示他也同意發生性行為。

阿偉證稱,楊男得知他平常有在健身,約他學校下課後到楊男家一起運動。當日兩人先在頂樓健身,又到房間深蹲,他一看手機發現已經晚上9點多,楊男建議他沖澡後再離開,不料洗完澡後,楊男拿出濁濁的液體給他飲用,他喝完一口覺得很苦不想喝,遭楊男以嘴對嘴方式強灌一大口,吞完後渾身發熱無力,他就失去意識。

阿偉說,他直到隔天早上9點才醒來,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肛門有疼痛感,楊男也裸下半身躺在旁邊,事後楊男也坦承對他發生性行為,他才確定遭到性侵。他原本只是單純和楊男碰面健身、運動,並無同意發生性關係。

法官認為,楊男和阿偉只是剛認識的網友,對話只是普通朋友間的互動,上交友軟體交友目的所稱的「不限」,並不表示「無條件同意發生性行為」,甚至是「無條件同意用藥助興」。

法官指出,根據楊男拍攝的影片,阿偉全程昏睡毫無反應,楊男卻將他當作發洩性慾的玩偶,多次用不同姿勢性交長達6小時,且犯後供述不一,無悔過之意,審酌他和阿偉達成調解並賠償完畢,阿偉也同意讓楊男從輕量刑等情,依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錄影犯強制性交罪,處7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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