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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車城驚傳毒殺狗 縣府下令嚴查遏止毒害動物

▲遭毒手的狗隻及雞爪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遭毒手的狗隻及雞爪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車城鄉車城國中附近一處洋蔥田,2日驚傳有浪犬吃下摻毒雞腳導致死亡事件,引發動保人士密切關注,屏東縣政府獲報後立即派員瞭解,將與動保團體及警方合作共同調查,並於鄰近地區加強宣導禁止毒殺動物。

▲遭毒手的狗隻及雞爪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縣府也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毒殺動物依照動保法第25-1條規定,可處1年至5年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萬元至500萬元罰金。

長期於恆春地區從事動物救援及協助傷病動物收容的生命奇蹟護生協會理事長胡珍妮表示,2日上午接獲當地長期餵養浪犬民眾通報,所餵養犬隻疑似遭人以摻毒食物毒殺;她說,當地不喜歡流浪貓狗的人很多,常聽動保人士提起有毒殺動物情形,這次接獲消息後也立即趕赴現場並將浪犬屍體先帶回,通報縣府及警方展開調查。

縣府農業處表示,恆春地區除了這次的毒狗案外,日前據報載也發生民眾帶家中寵物前往保力遛狗時,犬隻疑似舔到毒物中毒案件,山區也見放置動保法中早已禁止使用的捕獸鋏,農業處除將積極處理類似動保案件外,亦將加強相關法令宣導,並呼籲民眾絕對不要使用捕獸鋏,一經查獲可依違反動保法第14條規定以第30條處最高7萬5,000元罰鍰。民眾如果在屏東縣內遇到有動物受傷、受困或需救援的動物,除了通報1999外也可以立即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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