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船翻覆案釀2死 海委會:專案籌補密錄器及360度監視錄影設備

▲▼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 陳建仁 立法院院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日將邀請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等官員就「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進行專題報告。海委會的書面報告已送抵立法院,根據報告內容指出,為避免類案再生,將專案籌補密錄器及建置全時360度監視錄影設備於CP艇,確保蒐證作業完備。

針對陸船翻覆案,海委會在報告中分為三段來說明,分別為執法過程、後續處理以及研析檢討。海委會表示,2月14日海巡署雷達偵獲不明目標進入我方限制水域,即通報金門海巡隊查處。13時05分,線上CP-1051 艇於金門北碇島北方 0.7 浬(我方禁止水域線內 1.1 浬)發現乙艘「無船名」大陸快艇,巡防艇以聲光、廣播該艇停船受檢,惟該艇拒絕配合停船受檢蛇行逃逸。13 時10分,陸船以大角度向右急轉發生翻覆,4名大陸船員全數落海,其中3人立即 由 CP-1051 艇救起送醫;另因尚有1名船員未尋獲,金門海巡隊旋即增派6艇次巡防艇馳援,後於15時50分在翻覆船艙內發現船長,經緊急送往金門醫院,最終2人急救無效宣告死亡。

海委會說,面對傷亡第一時間委請海印寺師父安靈、誦經,安置靈堂、安頓亡靈、撫慰家屬,本案自家屬抵達後,即啟動相關協商作業,雙方分就於「真相」、「道歉」、「究責」及「賠償」等議題進行協商,海巡署持續以最大誠意,提供具體撫慰方案,期給予家屬最實質的協助與保障,儘速完成善後工作。

海委會表示,因海巡署CP(多功能)艇未配置全船監視系統,自發現越界陸船蛇行、開始廣播、趨近到快艇翻覆,前後約5分鐘,在執法過程中因高速追逐狀況,船身受海浪影響劇烈晃動,同仁須高度專注維持平衡,致該名負責蒐證同仁未即拿取蒐證器材(手持式攝影機)完成蒐證之程序;為避免類案再生,將 專案籌補密錄器及建置全時360度監視錄影設備於CP艇,確保蒐證作業完備。

海委會提到,內政委員會於108年會議決議,考量海巡人員執法環境特殊,建議海巡署應於二個月內研議配發密錄器予基層人員,期間雖陸續籌補1,358台,惟目前配發所屬使用密錄器,未採用執勤人員每人一台方式配發,未來將改採每人一台方式配發。

海委會指出,海巡署原已完成114至117年「海巡基本裝備汰補改善中程計畫」籌購,因行政院核准用支第二預備金,將提前於 113 年完成密錄器編裝率 100%目標,加速籌購不足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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