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蘇嘉全訪印尼涉圖謀私利 陳鳳馨、葉慶元獲判免賠確定

▲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率考試院正副院長及委員提名人拜會時代力量。(圖/記者林敬旻攝)

▲蘇嘉全向葉慶元、陳鳳馨請求連帶賠償,敗訴確定。(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立委王育敏、羅智強等人2021年7月間召開記者會,稱時任總統府祕書長的蘇嘉全多次出訪印尼,疑似圖謀私利。當晚名嘴陳鳳馨、律師葉慶元就在政論節目上提出批評。蘇嘉全對2人起訴求償200萬元並公開道歉,一審判決葉慶元須賠20萬,但二審逆轉改判全數免賠。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陳鳳馨、葉慶元免賠確定。

本案緣於2021年7月間,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與時任台北市議員的羅智強、游淑慧等3人,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外交部密件驚爆!國營事業被操控謀私利!?」。當時3人公開一份駐印尼代表處致外交部的IDN1040號電報,質疑蘇嘉全與姪子蘇震清帶著國營企業高層多次出訪印尼,「他們出訪做了這些事情,規避了外交部,到底是謀什麼樣的個人私利」、「吃銅吃鐵吃國家」。

當天晚間,名嘴陳鳳馨與律師葉慶元就在電視政論節目評論此事,蘇嘉全不滿,對2人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並要求2人連帶賠償20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示3日。一審法院審理後,僅判決葉慶元須賠償20萬元,陳鳳馨則不須賠償。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卻做出逆轉判決,高院認為2人引用外交部電報,但因為電報內容誤載蘇嘉全出訪日期,才會引發2人的評論,但2人應無故意虛構事實或過失為不實陳述之行為,因此高院逆轉改判2人均不須賠償。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葉慶元、陳鳳馨免賠確定。

此外,蘇嘉全也對召開記者會的王育敏等人求償,一審獲賠200萬元。但日前高等法院二審宣判,也認為外交部的電報出錯,才會導致王育敏等人引用錯誤電報資料而評論,並無虛構事實或過失不實陳述的行為,因此逆轉改判王育敏等人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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