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盒子侵害著作權!負責人判刑4年 賠償電視頻道1.3億

▲▼警方搗破安博盒子機房,切斷6個頻道,另逮捕7名經銷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搗破安博盒子機房,公司負責人黃博詮遭判刑。(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劉人豪/新北報導

號稱可免費收看國內外各大頻道的電視機上盒「安博盒子」,上市後引發非法盜用電視頻道訊號的侵權爭議,新北地檢署去年起訴台灣安博企業公司負責人黃博詮,新北地院今(27)日依著作權法,判黃博詮4年徒刑,安博公司處100萬元罰金;民事部分,黃博詮及台灣安博公司須賠18家電視公司、53台頻道,每一頻道250萬元,合計1億3250萬元。

「安博盒子」採取買斷方式,會員一次支付3000多元購買機上盒後,號稱可終身免費收看國內外各大頻道節目,遠比第4台月租費划算,但事實上播放的內容都是非法盜用電視頻道訊號,造成頻道業者損失不貲,刑事局於2021年2月曾掃蕩同類機上盒產品,「安博盒子」因應推出所謂「純淨版」新品,但新瓶裝舊酒,內容來源依然沒取得授權。

台灣安博負責人黃博詮為了推銷「安博盒子」,向自己的2位不知情同學取得愛爾達電視等頻道會員帳號密碼,黃博詮接著與對岸盜版業者合作,向台灣2家資訊公司租用伺服器,利用付費合法收看電視頻道的方式,將節目訊號經由解碼器轉換成網路封包,透過租用的伺服器傳送到「安博盒子」。

檢方搜索黃博詮等人的機房,查出黃博詮涉用這種方式,取得國內外許多電視頻道訊號,光是國內就有緯來、八大、年代、三立、東森、中天、民視等電視業者頻道訊號遭竊,外加日本朝日電視等頻道,都遭黃博詮非法侵害公開播送權。

檢方據此起訴黃博詮涉犯《著作權法》擅自以公開播送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等罪嫌,新北地院今判黃博詮4年有期徒刑,安博公司處100萬元罰金;民事部分,黃博詮及台灣安博公司須賠18家電視公司、53台頻道,每一頻道250萬元,合計1億3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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