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誘女童「拍猥褻照片還逼口交」 國小狼師想交保...法官狠打臉

▲▼南韓2名國中少女遭到性侵,最後決定跳樓輕生。(示意圖,非當事人/CFP)

▲彰化男代課教師對女童伸魔掌。(示意圖,非當事人/CFP)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年約30歲國小陳姓代課男老師,以給糖果為由,誘騙校內女學童拍照強制猥褻得逞,案件爆發後羈押進看守所,今年1月經法官裁定2度延押,男師不服,認為只有女童片面指控,他已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再提抗告。但高分院法官認為,他雖被判定終身不得聘任,也有可能接觸到幼童學生,羈押原因仍然存在,駁回抗告聲請,狼師須繼續羈押。

該名狼師在校某國小擔任代課教師,於2022年10、11月,以給予糖果為由、先後誘騙2名單親女童到圖書館、住家,趁四下無人,拍攝猥褻照片還逼口交,女童受到驚嚇身心受創,直到去年告知家人後全案才曝光。

警方從陳的筆電內查到多張猥褻圖片、男師也坦承口交犯行,校方性平會立即終止聘約及終身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2次)、加重強制猥褻罪(1次)、並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嫌疑重大,依涉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提起公訴,狼師也被羈押在看守所。

狼師2023年8月24日遭收押禁見後,法官認為有繼續羈押必要,11月24日起第二度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陳向台中高分提出抗告,認為是否有違反女童意願,僅為單方面指訴,證詞憑信性有重大瑕疵;也已遭終身不得聘任教師,顯示無原裁定所指在生活環境中接觸兒童少年可能,並無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也與女童家人達成和解,盡力彌補損害,主張自己無羈押必要。

但高分院法官調查,男師在2個月內的時間,對於其中1位被害人加害不只1次,受害人數也不只1人,而且都是幼齡學童,足認有反覆實行同一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罪傾向,駁回狼師抗告,陳必須繼續羈押在看守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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