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鼓勵檢舉不動產違規上路半年 林右昌:裁罰18件計462萬

▲內政部長林右昌聯訪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內政部長林右昌。(圖/記者屠惠剛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為打擊不動產違規銷售及炒作,內政部從2023年7月起,施行「不動產違規檢舉獎金制度」。對此,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至2023年12月底為止,縣市政府總共受理民眾提出檢舉案件95件,其中已完成裁罰18件、462萬元。

林右昌說明,依檢舉獎金制度規定,可發給獎金的不動產違規案件類型,包括:逾期或不實申報實價登錄、違反紅單禁止轉售、限制換約與禁止炒作規定等4類。

此外,林右昌說,檢舉人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時,必需具名並配合提供違規案件的人、事、時、地、物等具體資料,以利後續進行調查,若經查證違規屬實者,縣市政府也會按實收罰鍰發給30%、上限為1000萬元的檢舉奬金。

與此同時,林右昌指出,在新制上路半年內,縣市政府總共接獲95件民眾檢舉案件,除了35件因未敘明檢舉人姓名或未提出事證資料而不受理外,共有60件立案進行調查。

林右昌進一步點出,「目前經查證有22件未違規,21件確有違規,除3件依規定不予裁罰外,其餘18件已完成裁罰、共裁罰462萬元,另有17件尚在調查處理中」。

仔細來看的話,在18件已裁罰案件中,有5件符合發給檢舉獎金的違規案件類型,包括:申報實價登錄逾期或不實4件、違反禁止炒作規定1件,裁罰金額合計313萬元,縣市政府在收繳罰鍰後,預計可發給93萬元檢舉獎金。

至於其他13件違規類型,則是涉及違法仲介銷售、廣告不實、預售屋銷售資訊未備查等,共裁罰149萬元。

最後,林右昌強調,檢舉獎金新制上路執行情形良好,並無發生先前業者所疑慮的浮濫檢舉或影響市場正常交易情形,整體而言,自「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施行以來,透過增訂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檢舉獎金等規定,有效遏止不動產違規炒作情形,市場轉以自住購屋交易為主,有助於市場更為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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