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籍漁船越界捕撈、盜砂!海巡署近8年驅離逾9000艘 裁罰2.8億

▲▼陸籍快艇翻覆,2漁民溺斃。(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陸籍快艇翻覆,2名漁民不幸溺斃。(圖/記者林名揚翻攝)

文/中央社

一艘載4人的中國快艇14日越界闖入金門海域,2人落海不治,2人尚在海巡署偵防分署金門查緝隊製作筆錄。依海巡署近8年統計,驅離中國漁船逾9000艘,其中扣留近400艘。

福建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該案尚待海巡署詢問死者家屬意見、2名生還者證詞等初步蒐證程序,後續若移送檢方,不排除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朝非法入境偵辦。

施家榮指出,4名船員皆為男性,2名生還者分別來自重慶市及貴州省,2名死者則來自中國四川省,目前由海巡人員聯繫死者家屬中。

中國漁船非法越界主要樣態包括捕魚、盜砂等,依照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驅離無效、涉及走私、從事非法漁業行為、有塗抹或隱蔽船名、無船名、拒絕停船受檢等,視情節採取扣留船舶、物品及留置其人員等措施。

根據海巡署統計資料,2016年7月至2023年11月,共取締中國盜砂船近20艘次、沒收16艘次、盜採砂量達2萬5000多公噸,而驅離非法越界中國漁船則有9100多艘,其中扣留近400艘、沒入80多艘、裁罰2億8000萬多元。

「華益9號」抽砂船2022年越界抽取台灣領海海砂,被海巡署沒收1年半,後因無證據證明船主為共犯,不符供犯罪所用之物須屬犯罪行為人的要件,致二審高院撤銷抽砂船沒收處分。經海委會上訴,目前正在上訴、待審。

該案後,針對越界盜砂罰則,立法院去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土石採取法第36條條文修正案、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條文修正案,未來違法抽砂所用船舶或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都可沒收。

根據海巡署2023年績效統計月報中,金門縣地區取締非法越區捕魚資料顯示,共驅離中國船180艘、扣留中國船13艘。海巡署表示,針對中國船隻越界熱區,皆強化勤務部署,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賦予的驅離、扣留、留置、罰鍰、沒入漁具(獲)及漁船等6大取締手段,針對違法情節重大者,加強裁罰。

台灣海域屢遭中國漁船越界作業,海巡人員查緝時還曾遭衝撞。新竹海巡隊2023年9月29日在查緝越界捕撈中國漁船時,遭對方衝撞受損,經人員強制登船檢查,扣押該船、漁獲,並留置17名船長與漁工,詢後裁罰與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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