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選舉賭盤熱!鐵工廠老闆當組頭 6人下注簽賭

▲彰化地檢。(圖/記者唐詠絮攝)

▲彰化地檢。(圖/記者唐詠絮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選舉投票日逼近,彰化警方查緝一處隱身在鐵工廠地下賭場,意外發現53歲李姓老闆公然開設選舉賭盤,跟賭客對賭勝選總統候選人票數差,約定金額下注,且先不必先付賭金,等選舉投票揭曉後再結算,已知有6名賭客下注,賭金達59萬元。檢方今(8日)偵結,將李男等7人依違反總統及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方表示,去年12月7日,彰化警分局查緝一處地下賭場時,意外發現現場參與賭博的陳男手機訊息內有「某總統候選人讓xx票、分5 萬」等訊息,傳給李男表示要下注,警方當場報請檢方12月13日前往李男開設的鐵工廠搜索,當場扣得簽賭單一張等證據,並將李男等人帶回彰化地檢署偵辦。

起訴內容指出,李男為彰化市某鐵工廠負責人,因認為總統副總總統選舉結果有利可圖,竟意圖營利,去年12月7日起在自家廠房,以通訊軟體聯繫,陳男、林男、羅男、江男、2李女等6人提供總統賭盤訊息,並要求與其對賭,賭博標的為某總統候選人勝選時讓票的得票數,賭客可自行決定簽賭金額。

起訴內容指出,賭客下注時不需給李男賭金,以言詞或通訊軟體等方式聯繫約定下注,若選舉結果與勝選票數相符,李男就得賠償賭金,反之,賭客就得付李男彩金,其中林男下注15萬元、羅男下注12萬元,最少下注2萬元等,賭金共59萬元。

李男等7人皆承認犯罪事實,檢方偵訊後分別違反總統及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以選舉結果為標的賭博財物罪、使用電子通訊以選舉結果為標的賭博財物罪及意圖營利,以選舉結果為標的,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財物罪等罪提起公訴,並從重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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