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開車滑手機「民眾全都錄」他回比不雅手勢 火速開罰2申誡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警局士林分局警員,29日晚上執行勤務開車途中,因為滑手機被民眾發現拍攝,結果竟對民眾比出不雅手勢,還遭民眾拍下上傳社群媒體。對此,士林分局表示,警員在開車使用手機確實違規,已開單舉發,並處分申誡2次。

警方調查,士林分局34歲的李姓警員,在29日下午6時許,開著巡邏車行經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天母西路口,但是在行駛途中拿出手機查詢110的報案派遣資料,民眾發現後拍照與友人討論。

▲▼ 士林分局警員開車滑手機被民眾拍下,不滿透過車窗比出不雅手勢。(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士林分局警員開車滑手機被民眾拍下,不滿透過車窗比出不雅手勢。(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 士林分局警員開車滑手機被民眾拍下,不滿透過車窗比出不雅手勢。(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李姓警員發現後,竟透過車窗比出不雅手勢,也當場被民眾拍下貼上網路社群,此舉在網路引發熱議,李姓警員所服勤的派出所馬姓所長,第一時間釐清狀況後也主動上網貼文,告知目前處理情況以及對社會大眾造成不好觀感致歉。

士林分局針對此事也做出回應,表示同事執行公務開車,查詢手機應透過副駕駛座警員協助,也針對開車使用手機的李姓警員依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掣單舉發,處以新台幣3千元罰鍰。

▲▼ 士林分局警員開車滑手機被民眾拍下,不滿透過車窗比出不雅手勢。(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士林分局警員透過車窗比出不雅手勢,警所長也立刻在網路上留言致歉。(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士林分局也對民眾做出不雅手勢部分,則處分申誡2次,士林分局表示,該名員警之不當手勢致生民眾負面觀感部分,業由單位主管向當事人致歉在案,針對員警行政責任將加重懲處,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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