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艦研製總指揮遭判刑13年 退休1年被查!違規打高爾夫上百次

▲遼寧艦航母工程總指揮胡問鳴。(圖/翻攝紅星新聞)

▲胡問鳴曾擔任遼寧艦航母工程總指揮。(圖/翻攝紅星新聞)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大陸首艘航母遼寧艦前研製總指揮胡問鳴昨(26)日在上海第一中院因受賄及濫用職權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2年及3年,合併執行13年,並處罰金500萬元人民幣(約2160萬元新台幣)。胡問鳴在2020年接受大陸中紀委國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此時,距離他退休還未滿1年。直至2021年1月,胡問鳴被開除黨籍。

▲遼寧艦航母工程總指揮胡問鳴。(圖/翻攝紅星新聞)

▲胡問鳴(圖中)在上海人民中院受審。(圖/翻攝紅星新聞)

《紅星新聞》報導,在胡問鳴的職業生涯中,參與了我國多型裝備的研發和建造,包括殲-10、新舟-60及國產大飛機C919。此外,據央視新聞2017年8月報導,曾作為首艘國產航母研製總指揮的胡問鳴,全程參與了遼寧艦的列裝及建造。2019年8月,胡問鳴從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崗位上退休。

公開資訊顯示,胡問鳴是江蘇省揚州市邗江縣赤岸鄉的一名知青。1978年,作為恢復高考後的首批大學生,胡問鳴進入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計算數學專業學習,1982年大學畢業後,先後擔任航空工業蘇州長風機械總廠培訓中心副主任、廠長助理、副廠長、廠長、廠長兼黨委書記等職。1999年2月起,任航空工業蘇州長風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總經理。

▲▼補給中的遼寧號航空母艦與南昌號驅逐艦。(圖/CFP)

▲大陸首艘航母遼寧號。(圖/CFP)

法院審理認為,胡問鳴在2001年至2020年間,利用擔任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蘇州長風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總經理,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機載設備部部長,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副總經理、董事長,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等身份,以職務上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業務合作、資產收購、幹部提拔和吸存攬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胡問鳴非法收受財物共計約5986萬餘元(約2.58億元新台幣),他在2013年至2015年間擔任中國船舶工業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期間接受他人請託並收受賄賂,在該集團下屬公司資產重組過程中,故意違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職責,違規對民營船廠資產進行收購,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法院認定,胡問鳴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均應依法懲處,予以併罰。鑒於胡問鳴部分受賄系未遂,濫用職權造成的損失案發後已全部追回,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查扣到案,檢舉他人構成重大立功,具有多個法定、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對其上述犯罪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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