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連劈3女」挨告 法官判妻敗訴: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

▲▼惡鄰,噪音,大樓,社區,崩潰,吵架,公主病,劈腿,出軌,女友,隔音,分手,離婚。(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施男連續發生3次婚外情被告,法官駁回妻子的求償。(示意圖/記者鄺郁庭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施姓男子與呂姓妻子結婚多年,膝下育有2名子女,沒想到他竟3度出軌,還向妻子要求離婚,氣得妻子一狀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則引述德國哲學家尼采的名言「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駁回求償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施男是警界人員,2009年間與呂女結婚,膝下育有2名子女,原先生活十分美滿。呂女為了專心照顧孩子,辭去了原來的工作,開始擔任家庭主婦,並且支持丈夫的警界職務。

不過,施男2016年間開始發展出婚外情,陸續與2名女子有不正當的關係,讓呂女傷心欲絕。不過,呂女得知丈夫出軌,仍舊理性面對,希望2人能夠共同修復婚姻關係、維繫家庭。

沒想到,2022年間,施男突然向妻子提出離婚請求,坦承自己有性需求,需要向外尋找出口,因此又有了婚外情,過了一個月後甚至直接離開家庭,與外遇對象同居,就算家人傳簡訊關心,仍舊不為所動。

呂女10多年來努力維繫婚姻,如今毀於一旦,精神上感到相當痛苦,於是將丈夫告上法院,同時出示了丈夫與小三的親密合照,求償100萬元。

對此,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依照民法當中規範的同居義務,是在為夫妻創造共同經營生活的基礎可能性,而非用於剝奪、放棄性自主權的條件,且婚姻的本質是建立在夫妻間關於人格、權利保障的前提上,才有可能體現婚姻價值。

該名法官認定,現有這些親密行為的證據,未必能證明施男違反婚姻的忠誠,且還引用了尼采的名句「愛情不會成為一種制度」,講述了婚姻觀念,並駁回呂女的求償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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