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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攜手梅山鄉公所 強化廉政法治反賄選

▲▼   嘉檢結合梅山鄉公所專案法紀教育活動強化廉政治理,鼓舞反賄士氣  。(圖/嘉義地檢署提供)

▲▼ 嘉檢結合梅山鄉公所專案法紀教育活動強化廉政治理,鼓舞反賄士氣 。(圖/嘉義地檢署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明(113)年1月13日舉行,為將反賄選觀念深入各地方社區、鄰里,嘉義地檢署於112年9月25日指派楊麒嘉檢察官擔任嘉義縣梅山鄉公所舉辦之「圖利與便民專案法紀教育暨反賄選宣導」講師,以貼近民眾生活經驗,提升公民社會責任之主軸,激發民眾拒絕賄選之決心,建立反賄共識,進而能勇於檢舉賄選。

▲▼   嘉檢結合梅山鄉公所專案法紀教育活動強化廉政治理,鼓舞反賄士氣  。(圖/嘉義地檢署提供)

▲ 嘉檢楊麒嘉檢察官反賄選宣導 。(圖/嘉義地檢署提供)

楊麒嘉檢察官表示,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難以區分「便民」與「圖利」之行為態樣,只要涉及圖他人利益之行為,即擔心有觸法之虞,使得公務員自我設限,遇事推諉而不敢勇於任事,有礙政務推動與民眾福祉。此外,為避免圍標、綁標等妨礙或限制採購公平競爭或其他違反政府採購法行為之發生,使私部門正視企業誠信之重要性,透過專案宣導加強公務員法治觀念及本所採購業務往來廠商對政府採購法相關法規及企業誠信之認知,避免誤觸法網,增進行政效率,提升工程品質。

▲▼   嘉檢結合梅山鄉公所專案法紀教育活動強化廉政治理,鼓舞反賄士氣  。(圖/嘉義地檢署提供)

最後由邱亦麟檢察官向在場鄉民代表會、村長、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反賄選宣導,強調候選人(或椿腳)向選民表示買票,不管選民有無答應,就已經構成犯罪,或選民主動去向候選人(或椿腳)說要賣票,不管候選人(或椿腳)有無答應,選民就已經構成犯罪,或雙方講好價碼,即使候選人(椿腳)還沒有給錢,選民也還沒有拿到錢,不管是候選人(椿腳)或選民,都已經構成犯罪。

▲▼   嘉檢結合梅山鄉公所專案法紀教育活動強化廉政治理,鼓舞反賄士氣  。(圖/嘉義地檢署提供)

嘉義地檢署為擴大宣達查賄反賄的決心,結合轄區行政機關活動的場合向基層民眾推廣查賄反賄的理念,特別強調打擊賄選,防制賭盤、假訊息、金錢、暴力以及防範境外勢力介入選舉的決心,反賄選做的好,民眾勇於檢舉,有心賄選者就會卻步。為防止各種妨害選舉不法作,本署設有檢舉妨害選舉電話(05)2752548、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傳真電話(05)2780445或本署雲端檢舉QRCODE等管道,民眾提出檢舉,本署也會對民眾身份資料絕對保密,不會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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