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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農、信興蛋品「堅不吐實」!再吞400萬罰單 移請地檢署偵辦

▲台農蛋品。(圖/邱于軒議員提供)

▲台農蛋品涉標示不實。(圖/邱于軒議員提供)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台農蛋品公司供應的進口蛋標示不實,遭高雄市衛生局調查,市府數度約詢台農蛋品、以及上游公司信興蛋品,不過負責人涂萬財及黃姓媳婦仍拒絕提供進銷單據,且堅不吐實,衛生局今(24日)依法各裁處400萬元,並已於13日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說明,經農業部提供資料協助稽查,多日比對台農、信興蛋品公司的進口蛋品(巴西、泰國、澳洲、美國、菲律賓、土耳其),發現從今年3月至9月進口有殼蛋502.8萬顆及提供信興蛋品公司加工用途蛋326.1萬顆,共828.9萬顆由兩家公司向中央畜產會買斷。

▲台農蛋品負責人涂萬財。(圖/農業部提供)

▲台農蛋品負責人涂萬財。(圖/農業部提供)

衛生局連日數度約談兩家公司負責人,信興蛋品負責人涂萬財表示,中央畜產會交付的蛋全數作為洗選殼蛋販售,而326.1萬顆加工用途蛋流向不明。

衛生局認為,以一般業界從運送到洗選合理損耗約15-20%估算,至少應有663萬顆洗選蛋出廠,扣除台農供貨給某大型通路商的數量238萬顆,經核對單據後,發現數字落差極大。不過信興蛋品公司和台農蛋品公司無法提供完整進銷與報廢單據,蛋品流向不明數量高達425萬顆。

▲台農蛋品進口巴西蛋標示不實的有效期限。(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台農蛋品進口巴西蛋標示不實的有效期限。(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衛生局研判,雖2家公司所供應的蛋品均為符合原有效期限,然而蛋品流向可能影響全國消費者權益及蛋品市場甚鉅,已違反食安法第9條、第41條暨第47條、第48條規定,今日對兩家公司各裁罰鍰400萬元。

另,衛生局釐清信興及台農蛋品公司向畜產會買斷828.9萬顆後,經多次約詢仍堅不吐實,疑有以次充好的詐術、效期標示涉虛偽標記獲取利益之嫌,依刑法第255條及339條已於9月13日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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