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被請喝22次花酒!士官長2大過汰除 怕拿嘸退休俸提告慘敗

▲▼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圖/翻攝自Google Map)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黃資真/高雄報導

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林姓士官長,接受採購案廠商招待,1年多間前往酒店、舞廳喝22次花酒,遭檢方依法起訴,更被記了2大過。林男不滿未來恐拿無退休俸,打官司請求撤銷懲罰,高雄行政法院認為無裁量瑕疵,駁回林男之訴。

判決指出,林男職務負責「閂鎖左導版」採購案廠商(即榮陞公司)履約進度盯催,並參與群力公司「申請研發產製維修作業」認試製案,卻涉嫌在2019年7月20日至2020年9月17日間,在廠商招待下前往酒店、舞廳喝花酒高達22次,遭檢方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召開評議會後,認定林男已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嚴重損害官箴及軍紀,記大過2次。

林男不服,提起訴願被駁回,再提起行政訴訟,並承認確實有接受廠商招待飲宴,但金額僅6680元,行為所生之危害甚低,且試製案及「閂鎖左導版」採購案是否屬於原告之職務內容仍有爭議,是否具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仍須待法院判決確認,且記2大過未來將遭汰除,嚴重影響日後退休金、退養金,請求撤銷原處分。

法官根據廠商證詞,均表示為了跟林男打好關係,藉以使採購、試製認證順利,才會招待喝花酒,勘認林男的確有影響相關人員決策的地位,且林男接受招待的金額高達12萬6308元,於偵查中繳回犯罪所得10萬2153元,並在審理中的刑事案件中表達願再繳回剩餘的2萬4155元,顯見違反義務之情節非輕,違反軍紀損及軍人廉潔自持之形象甚鉅,處分無瑕疵,駁回林男請求。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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