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遭辱罵!2遊民鐵橇鋁棒打死圖書館鄰居判刑定讞

▲▼殺人,謀殺,命案。(圖/CFP)

▲2名遊民聯手打死另名遊民,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去年發生一起遊民遭毆死案件,3名住在桃園市立圖書館分館樓梯間的遊民,因故起口角後,其中2人竟趁對方睡著後,持鐵橇、鋁棒痛毆對方,盛姓遊民最後還以酒瓶砸對方頭部,被害人傷重不治。最高法院審理後,將盛男判刑9年定讞。

判決指出,盛男、廖姓、陳姓三名男子,均為住在桃園市立圖書館分館樓梯間的遊民,盛男、廖男2人未滿40歲,陳男則已超過60歲。3人經常聚再一起喝酒,也經常因此發生口角。案發於去年5月初,晚間9點左右,3人喝完酒後發生口角,當時盛男、廖男2人就聯手,分持鐵橇、鋁棒毆打陳男。

半夜12點半,3人繼續發生口角,陳男再度辱罵三字經,盛男、廖男氣不過,又聯手痛毆陳男。這次打得更兇,盛男還以酒瓶使力砸陳男前額,陳男遭毆不支倒地,盛男、廖男罷手離去,讓陳男倒臥在地。直到早上館員進館時,才發現陳男倒臥在地,緊急送醫急救,陳男仍因頭胸腹部及肢體多處挫傷、右手橈尺骨鈍擊性骨折、血胸、腹血、顱內腦挫傷等傷害,導致中樞神經衰竭死亡。檢警過濾監視器畫面,逮捕犯案的盛男、廖男2人,並依照傷害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

一審將盛男判刑9年、廖男判刑8年6月,廖男放棄上訴,先行定讞;盛男則表明願意賠償被害人、量刑過重等理由,上訴第二審。不過上訴後盛男並未能賠償、達成和解,因此二審仍將他判刑9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8日駁回上訴,盛男遭判刑9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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