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打執行搜索遭控執法過當 查扣週轉金威逼「交人」惹議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查處恐嚇取財案,對台南1家開發公司執行搜索,事後遭該公司許姓董娘等人指控「執法過當」,已委請律師將提告。(圖/民眾提供,下同)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查處恐嚇取財案,對台南1家開發公司執行搜索,事後遭該公司許姓董娘等人指控「執法過當」,已委請律師將提告。(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查處恐嚇取財案,對台南1家開發公司執行搜索,事後遭該公司許姓董娘指控「執法過當」,警方強扣公司週轉金造成權益受損,更導致員工飽受驚嚇求助身心科、不敢上班,許姓董娘等人委任律師將於8日下午前往台南地檢署提告,南打偵八隊否認指控,並指與事實不符。

許姓董娘表示,8月28日那天下午1時許,她自外返回公司,一進門就看見數十名全副武裝手持長槍的特勤警員,將公司全部職員控制在大廳,警員詢問她的身分後,即命令她坐在大廳。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查處恐嚇取財案,對台南1家開發公司執行搜索,事後遭該公司許姓董娘等人指控「執法過當」,已委請律師將提告。(圖/民眾提供,下同)

許女說,約莫10分鐘後有警員進到辦公室,將監視系統電源拔掉並拿走硬碟,接著命令公司蔡姓董事陪同上樓搜索;許女指控警員搜索她的房間發現保險箱,就請她上去,曾姓副隊長詢問險箱裡有什麼,她回覆裡面是公司的「週轉金」,曾姓副隊長命令她打開保險箱並表示要扣押,理由是那些錢係「恐嚇取財之不法所得」。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查處恐嚇取財案,對台南1家開發公司執行搜索,事後遭該公司許姓董娘等人指控「執法過當」,已委請律師將提告。(圖/民眾提供,下同)

許女指出,保險箱裡的132萬5千元是要支付司機的費用,警方扯個理由就要強行扣押這些現金,這國家還有法治嗎?許女說她當場即說明那是公司週轉金,不是「不法所得」,曾姓副隊長仍執意強行扣押,並說警方要驗「指紋」。

曾姓副隊長命令許女在扣押物品清單簽名時說:「我給妳2週的時間,找吳男出來做第2次筆錄,錢就還妳」,許女當場嗆要提告,曾姓副隊長回嗆:「去告,沒關係」。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查處恐嚇取財案,對台南1家開發公司執行搜索,事後遭該公司許姓董娘等人指控「執法過當」,已委請律師將提告。(圖/民眾提供,下同)

該公司曾姓董事表示,警方一進門就說要對吳男案執行搜索,公司人員當場告知吳男非他們公司職員且已離職,但警察持長槍喝令公司職員高舉雙手「不准動」,公司3名女會計飽受驚嚇,其中1人隔天立刻請休長假,不敢上班,1人表示想離職,1人因受驚嚇而出現過度焦慮求診身心科。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查處恐嚇取財案,對台南1家開發公司執行搜索,事後遭該公司許姓董娘等人指控「執法過當」,已委請律師將提告。(圖/民眾提供,下同)

曾姓董事指出,警方搜索目標是吳男,吳男並非他們公司員工,而是4家關係企業其1家的負責人,因與人發生債務糾紛而於2個月前離職。據他了解,該案吳男已前往台南市警歸仁分局製作筆錄,檢警偵辦中,他們的公司與吳男無關,警方搜索他們的公司,並未出示搜索票、告知權利即強力展開搜索,且不讓他們請律師到場,警方說會可能會「通風報信」。搜索中途他曾向警方要求出示搜索票,警方則表示搜索結束後會給他看搜索票,整個搜索行動明顯違反程序,警方有濫權、執法過當之嫌。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查處恐嚇取財案,對台南1家開發公司執行搜索,事後遭該公司許姓董娘等人指控「執法過當」,已委請律師將提告。(圖/民眾提供,下同)

曾姓董事表示,他們已委任律師提出將以警方涉犯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罪、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及違法搜索等罪嫌,將於8日下午前往台南地檢署提告,希望透過司法還給人民公道,也請警方儘速公開道歉,並賠償相關損失。

針對許女等人之相關指控,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回應,相關指控與事實有出入,當天攻堅及搜索行動一切依法,並無違反相關程序,更無執法過當。警方說,攻堅行動一進入現場,首先即須「控制」現場,喝令相關人等高舉雙手、不准有動作,這係正常控制現場之作為。再者,搜索票依法申請取得,現場控制後,再行搜索,出示搜索票時機均合乎程序。南打強調,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理由正當合法,惟偵查不公開,案件相關細節不得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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