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泰山賤賣全家持股 龍邦董座劉偉龍挨告誹謗不起訴

▲▼泰山董事詹皓鈞控告龍邦董事長劉偉龍涉加重誹謗 。(圖/記者劉昌松攝)

▲泰山前董事詹皓鈞控告新任董事長劉偉龍涉加重誹謗,結果檢察官處分不起訴 。(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老字號飲品公司泰山企業(1218)去年爆發經營權大戰,以董事長詹景超為首的公司派在董事會中決議,處分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的持股,引起市場派龍邦公司代表人劉偉龍公開質疑賤賣、掏空,詹家認為賣股過程合法,對泰山股東有益,控告劉偉龍涉嫌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泰山處分重大投資資產,屬可受公評之事,5日處分不起訴劉偉龍。

2022年底,龍邦公司加上子公司保勝投資合計持有泰山股份46.92%,龍邦成為泰山的大股東,由董事長劉偉龍出任泰山的法人董事代表,一時之間,引爆原本的公司派與市場派為了經營權劍拔弩張。

泰山董事長詹景超、及董事詹逸宏、詹皓鈞為首的公司派為鞏固經營權,在同年12月2日,召開董事會,決定處分持有的全家便利商店股票,並在5日以巨額逐筆交易方式,以均價187元派出全家股票4萬3300張,交易金額約80億元。

劉偉龍不滿泰山公司派賣掉金雞母,不但在報紙上發文,還接受媒體採訪,質疑公司派「以迅雷不急掩耳速度,非法強行通過見賣全家股份,掏空公司資產,讓泰山至少損失50億」,「這樣的方式跟強盜的方式一樣,偷了所有股東的資產」。

▲龍巖集團董事長劉偉龍(左)與總經理郭學君(右)。(圖/記者葉佳華攝)

▲檢察官認為劉偉龍質疑泰山賤賣全家股權是掏空公司,屬可受公評之事。(資料照/記者葉佳華攝)

泰山公司派由詹皓均到台北地檢署提告,指控劉偉龍妨害名譽,並含淚喊話:「我們如果為非作歹,不只對不起這麼多員工跟股東,更對不起我們創業泰山的4位在天的阿公。」但泰山經營權最後在2023年5月底的臨時股東會中翻盤,由市場派取得過半董事席次,最後由劉偉龍擔任董事長,詹家全數落選。

至於劉偉龍被控妨害名譽加重誹謗的部分,檢察官調查認為,泰山持有全家22.47%股權,在2021年的公允價值約130億元,在2022年的公允價值約94億元,確實是泰山的重大投資資產,且在當初決定處分全家股權的會議中,2名獨董曾多次質疑議案評估資料不足,不應妄下判斷。可見處分案仍有多項疑義並未釐清,劉偉龍依其經驗表達個人主觀評價,並不構成誹謗罪,因此處分不起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