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國棟涉貪瀆案遭重判!自曝「患1病」請求法官:不要延長境管

▲▼立委廖國棟 國民黨。(圖/記者屠惠剛攝)

▲ 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立委廖國棟因涉入國會史上最大宗立委集體貪瀆案,一審遭重判10年,案件上訴二審審理中。不過,因他的限制出境將於9月14日屆滿,8月31日被高院傳訊出庭,他應訊強調,自己知名度高,不可能潛逃海外,且今年已高齡69歲的他還長期患有糖尿病等宿疾,正接受各項療程,請求法官不要延長限境。對此,合議庭將評議後再進行裁定。

廖國棟出庭主張,自己是蟬聯六屆的現任立委,知名度高也是公眾人物,絕無逃亡可能,且自己無其他國家居留證,家人、財產都在台灣,又已69歲,須長期配合治療糖尿病療程,沒有延長限制出境、出海的原因及必要。

廖國棟還強調,本件貪污案中,共同被告的陳述和資料都指向是辦公室主任丁復華假冒他的名義收賄,丁也已坦承,因此他並不是實際收賄的人,無嫌疑重大情形,目前案件已上訴二審,應以無罪推定原則視為無罪,請求法院不要延長他的限制出境。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前太平洋流通公司負責人李恆隆,為了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長期和事業夥伴、統領富二代翁華利,透過白手套行賄蘇震清、廖國棟、陳唐山、徐永明、陳超明等現、前任立委,請託立委利用職權質詢、參加公聽會等方式,施壓修法或變更相關公司增資登記。

檢方提起公訴後,一審法院認定蘇震清收賄2580萬元,將他重判10年;廖國棟判刑8年6月、陳超明判刑7年8月、徐永明判刑7年4月、趙正宇被依照逃漏稅判刑6月,另外有多名立委助理也遭到判刑。案件上訴第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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