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助理費案 北院9/25起密集開庭!北檢公訴團隊備戰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北檢秘密傳喚到案。(圖/記者劉昌松攝)

▲台北地院訂9月25日首度開庭審理高虹安被控詐領立委助理費案。(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涉嫌貪污立委助理費46萬元案,經台北地院抽籤分案後,合議庭已決定將在9月25日起,密集開庭進行準備程序,由於高虹安若一審被判有罪,市長職務就會被停職,法界預料檢辯雙方將從首開庭,就會對全案須調查事項展開激烈攻防,甚至不排除高虹安以公務為由請假,讓案件審理進度不要過快,台北地檢署為此已組成公訴團隊隨機應變。

高虹安遭檢察官起訴指控,涉嫌從2020年2月間起,到2020年12月31日為止,透過綽號「小兔」、「兔姊」的辦公室主任黃惠玟協助,控管助理陳奐宇、王郁文、陳昱愷等人的薪資、加班時數,每月視情況浮報、虛報薪資及加班費,差額除高虹安要給的「獎金」外,助理不得領取。

檢察官調查,高虹安要求助理將這些薪資、加班費差額繳回後,用來購買雙眼皮貼、衛生棉、黑糖薑母茶、台大醫藥費、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等,明顯屬於私人支出,顯然高虹安一開始向立院申報薪資、加班要給助理的目的,就有主觀上的不法所有意圖,總計詐領金額46萬30元,觸犯公務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

高虹安在遭起訴隔天,在個人臉書po文指出,否認有人頭助理,「助理既有勞務和加班的事實,請領助理費合法合規」、「零用金制度並非我所發明,乃依據行政主任過去任職之李俊俋立法委員辦公室經驗,由其主動建議而來」,高虹安並強調,「檢察官指控我將零用金挪為私用,更絕非事實。」

全案經台北地院抽籤,將由審判長廖建傑率領受命法官蘇宏杰、陪席法官王沛元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並已訂出首次開庭時間,將寄發傳票給遭起訴的高虹安、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等5名被告,而北檢將派出主任檢察官林佩菁率李明哲、廖彥鈞組成公訴團隊蒞庭,偵查起訴檢察官盧慧珊則將視審理情形隨時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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