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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行人地獄」惡名!新法講習登場 缺席再罰1800...還要補課

▲屏東監理站針對未禮讓行駕駛開辦安全講習課             。(圖/屏東監理站提供,下同)

▲屏東監理站針對未禮讓行駕駛開辦安全講習課 。(圖/屏東監理站提供,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針對未禮讓行人違規優先開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通知單,首波講習屏東監理站已於8月16日開班,期盼透過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即時矯正不良駕駛習慣,建立正確駕駛及遵守交通法規觀念。

▲屏東監理站針對未禮讓行駕駛開辦安全講習課             。(圖/屏東監理站提供,下同)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6月30日有多項交通法規修正施行,對於未停讓行人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加重處罰至6,000元,機車駕駛人1年內有2次以上未停讓行人者,也加重處罰至6,000元;併記違規點數3點(1年內記達12點者,吊扣駕照2個月),還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屏東監理站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也說明針對未禮讓行人之違規加以說明並提醒用路人,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請保持車頭距離斑馬線上行人3公尺或3條枕木紋的距離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免發生事故;行人雖然有路權優先,但仍須遵守法規,如果是因行人未遵守規定,導致影響用路安全、肇事,那麼行人也必須負擔肇責。

站長羅振瑞提醒違規人,如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講習者,將會有1800元罰鍰同時還要補上課;經再通知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若仍不依限期繳送吊扣駕照者,吊銷其駕照。

並再次呼籲行人穿越道路,要走行人穿越道,千萬不可闖紅燈或低頭滑手機等。駕駛多禮讓,行人快步走,共創雙贏的友善用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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