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傳播妹「態度差」給錢反悔又討回 馬伕烙人砍死他二審重判

▲▼ 示意圖,社會,屍體,醫院,兇殺,謀殺,憤怒,刀,血,犯罪,殘酷,危險,黑暗,死亡,跟蹤,白布(圖/123RF)

▲男子遭眾人圍毆,肚破腸流慘死。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李姓男子等人2021年間到桃園摩鐵開趴,並找傳播妹前來助興。但不滿傳播妹態度差,李男等人反悔,持刀威嚇討回7千元費用。載傳播妹的邱姓馬伕烙來10多人,圍殺李姓男子等人,李男遭砍破肚皮、腸子流出慘死。高等法院二審9日將邱男重判14年6月,其餘共犯也分別判刑。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21年7月間,李姓男子與多名友人相約到桃園市中壢區某摩鐵開趴,還施用笑氣。眾人從通訊軟體間搜尋傳播小姐張姓女子到場,張女由馬伕邱姓男子開車送來,一上門就先收取服務費用7千元。

不過李男友人陳姓男子,不滿張女的服務「態度太差」,要求還錢。張女不從,陳男就指示另名友人,從車上取出西瓜刀、短刀等刀刃,潮張女揮砍,張女躲過陳男第一刀揮砍後,將錢丟下,隨即逃出房間,跳上等候的邱男車輛,迅速離開。

邱男隨即聯絡其他友人共10多人,眾人帶妥刀刃、棍棒返回摩鐵,並與陳男等人展開混戰。陳男等人寡不敵眾遭到痛毆,其中李男遭多人圍毆、揮砍,背部、腹部均受有嚴重刀傷,腸子甚至流出。李男遭送醫急救後,仍因創傷性休克、腹壁及背部開放性刀傷、腎臟破裂、脾臟撕裂傷、左上臂及左膝膕開放性刀傷等,不治身亡。檢警逮捕邱男等人,依照殺人、傷害致死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將邱男重判有期徒刑15年,其餘眾人則分別遭判刑1年到拘役80日不等刑期。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認定邱男為主謀,仍將他依照殺人罪重判有期徒刑14年6月;另外傷害罪再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其餘共犯中,高院改認定其中2人另犯傷害致死罪,均重判有期徒刑7年2月,其餘共犯仍判刑1年到拘役80日不等刑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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