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機台卻被別人「整碗端走」 高雄男持棍痛毆還逼簽本票

▲▼日本鋼珠店,小鋼珠,柏青哥。(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電玩機台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陳姓男子到某家遊樂場玩機台,他見隔壁的林姓男子一直贏錢,認為這台機台是他「養」了好幾天的機台,卻被林男收割成果,憤而拿棍棒狠揍林男一頓,還要林男賠償他2萬元,林男因身上僅有3000元現金,陳男還逼林簽下2萬元的本票,事後林男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罪判他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陳男是去年2月12日到高雄市鳳山區某家遊樂場打機台,輸了不少錢,但隔天他再度到店裡時,卻發現林男玩同一機台卻贏錢,陳男認為這個機台他已經「養」了好幾天,機台賠率變高後,卻被林男佔便宜「整碗端走」。

過了幾天,陳男又在遊樂場遇到林男,他不滿的向林男恫嚇,要林交出2萬元,否則會叫人把押至他處理,林第一時間不從,陳男竟拿出棍子猛揍林男,導致林頭部、腹部、下胸部挫傷,林男被揍以後乖乖交出身上的3000元,陳男不肯善罷干休,再要求林男簽一張2萬元的本票,承諾隔日再拿1萬7000元來贖回本票,才放陳男離開。

林男脫險後報警提告,警方也循線逮捕陳男,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也拿出3000元還給林男並賠償醫藥費。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考量他犯後坦承全部犯行,並已經和林男和解,林男也願意接受道歉並請求法院從輕量刑,認為陳男態度尚可,因此依恐嚇取財罪判處他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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