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回復基金會通過147件申請案 賠償金額逾3.7億

▲▼ 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年2月揭牌。(圖/翻攝自Facebook/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

▲權利回復基金會今年2月揭牌。(資料照/翻攝自Facebook/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前身為促轉會)上周五(28日)舉行第1屆第7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通過147件權利回復申請案,單件最高核發賠償金額為新台幣600萬元,總計賠償金額約為新台幣3億7218萬元。

權利回復基金會說明,本次通過的案件,以被害者家屬提出申請案件占多數,當中有被害者於軍中服役時,被無故指控在廁所書寫「反動標語」如「蔣家天下獨裁專政能擅改憲法」而遭判刑,此外,有被害者於228事件期間,遭軍人開門後不分青紅皂白掃射致腿部中彈,卻因街道紛亂不敢就醫導致傷口感染死亡,上述案件該會均按《權利回復條例》核算差額賠償予被害者或其家屬。

權利回復基金會表示,當時政府為了打擊原住民自治運動,將有影響力的原住民菁英羅織入罪,但因為被指控的罪名是侵占公有財物、共同連續剋扣職務上應行發給的財務,先前未能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的補償,經促轉會平復後,本次董事會予以賠償。

權利回復基金會說明,上述案件該會均經本次董事及監察人會議決議發給賠償金,冀望讓高齡的被害者與家屬們,能夠及時得到對國家不法行為的平復與賠償。該目前預計將在下月8月21日下午在台南移地發放支票,若有居住於中南部的受領權人希望在台南據點領取支票,還請洽該會預約,此外,該會已在籌辦頒發名譽回復證書儀式,相關資訊將同步於臉書專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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