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蜆仔咬舌死亡」強索200萬補償金 鄉代淪綠電蟑螂...超扯手法曝

▲彰化大城陳姓鄉代假抗爭向綠電廠強索200萬元。(圖/彰化地檢提供)

▲彰化大城陳姓鄉代假抗爭向綠電廠強索200萬元。(圖/彰化地檢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大城鄉連霸鄉代陳何男,涉嫌以升壓站施工震動,造成蜆仔「咬舌死亡」減少產量為由,號召村民抗爭,要求綠電廠商連續支付20年電費補償,強索賠償200萬元,陳個人拿到36萬補償費用後,拿來修繕房屋,還授意親友浮報,引發鄉民質疑補償不公,陳只好將剩餘的46萬元還給廠商。彰化地檢今日偵結,依涉犯貪污、勒索財物、恐嚇取財等罪嫌將陳起訴。

彰化地檢表示,檢察官蔡勝浩接獲「彰化地區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情資,旋即指揮彰化縣調查站、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及刑大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於今年 4月14日動員9組檢察官、調查官27人、廉政官26人、刑警37人等單位,搜索11處所,通知39人到案。

經彰化地檢偵查,該間綠能產業廠商在彰化縣大城鄉沿海開發光電廠,鄉代陳何男於2021年12間,以升壓站施工產生震動將影響鄰近養殖文蛤為由,號召村民至升壓站工地抗爭,要求該綠能廠商承諾連續20年,每年支付大城鄉東港村、西港村電費補償,藉機向綠能公司下包營造公司勒索,以賠償養殖文蛤損失名義支付200萬元。

▲彰化大城陳姓鄉代假抗爭向綠電廠強索200萬元。(圖/彰化地檢提供)

檢方從補償表及村民偵訊中得知,陳取得現金後,將補償金據為己,並未實際向各蜆戶詳實說明補償金發放條件及標準,甚至告知胞弟及友好、熟識的友人,可依照自己對於距離、面積的認知,自行決定申報補償金額,不要太誇張即可,甚至把母親修繕房屋費用,以及已多年未養殖蜆的蜆池也一併申報。至於一般鄉民蜆戶,則故意壓低補償金額。

由於陳何男補償標準不一,引發地方不滿,村民更質疑他侵占補償金,陳何男不斷更改自己已領取的補償金數字,最終更被迫將尚未花用的46萬元還給廠商。

全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陳姓鄉代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及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等罪嫌,將他起訴,並聲請法院沒收實際取得的犯罪所得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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