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嚴禁師生戀!教育部:成年者「利用權勢也不行」

▲▼教育部大門。(圖/記者許敏溶攝)

▲陳揆今天表示,禁止未成年師生戀,教育部補充,若有權勢關係,學生成年也不能談師生戀。(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在13日通過教育部擬具的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平法)修正草案,禁止師生戀,遭質疑違憲,行政院長陳建仁今(18日)指出,應朝禁止未成年師生戀方向走,教育部則表示,基於保護未成年學生,性平法嚴格禁止師生戀,但若學生已經成年,只要學生沒有修老師的課,師生不涉及輔導、訓練等涉及評分事項,也就是師生沒有權勢關係,並不禁止師生戀。

行政院推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性平3法」修法,13日在院會通過修法草案,其中性平法為教育部擬具,明定在學習環境及學校課程教材中,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並規定中央、地方、學校均應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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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最引人注目,莫過於禁止師生戀條款,也就是校長與教職員工,在執行教學、輔導學生或提供工作機會時,不得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行為,這也成為今天陳建仁在立法院答詢時的重點,陳揆明確表示,性平法應朝禁止未成年師生戀方向走。

教育部學特司長吳林輝稍早進一步說明,指性平法修正草案新增,明訂校長、教職員工不得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行為,也就是不能發展「師生戀」,原則就是不能利用權勢關係,但基於未成年者在身心發展與認知成熟度不夠,近期在教育部內部討論過程,以及立委提案,經過充分討論後確定,確定未成年不能師生戀情,也就是針對未成年學生給予更嚴格規範。

至於成年學生,吳林輝指出,滿18歲以經是成年人,對於是否違反專業倫理,將以是否有權勢關係作為判斷要件,也就是要涉及教學、輔導、訓練、論文指導等涉及學生評分,以及成績過與不過,若師生具有這樣權勢關係,即使是成年,也不能發展跟性別有關的行為或關係,因為若有權勢關係,學生會處於不利地位,會被強迫不敢發言,但若沒有權勢關係,像是師生已經不同校、下學期學生不修老師的課,交友上就不受影響、不受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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