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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人上凱道要求居住正義 南投縣府提醒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重點

▲南投縣首批社會住宅落腳於埔里鎮。(圖/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提供)

▲南投縣首批社會住宅於埔里鎮興建中。(圖/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提供)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2024總統立委大選將屆,居住正義再度成為熱門話題,日前甚至引發在野黨和2萬民眾上凱道表達不滿;南投縣政府表示,《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已於2月8日公布修正,除重罰不動產炒作行為已於當時施行,其餘修正條文也已由行政院定自7月1日施行,希望防杜不動產淪為炒作工具、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並促進不動產市場健全發展,保障人民購屋權益。

縣府整理本次修法5大重點說明如下:一、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檢舉人可檢具證據資料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檢舉未依限申報實價登錄或申報不實、預售屋或新建成屋違規轉售紅單或違規讓與、轉售買賣契約或違規刊登讓與轉售廣告及炒作行為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並裁處罰鍰確定後,將收繳金額提撥一定比例給檢舉人,政府對檢舉人身分資料應予保密;但檢舉人需以實名提出檢舉,如有冒名或提供偽變造不實事證,將移送檢調機關處理。

二、重罰不動產炒作行為: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三、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換約轉售:7月1日起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契約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等內旁系血親間之讓與轉售外,必須有非自願離職且超過6個月未就業等6種特殊情形,並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核准才可換約。

四、管制私法人購屋:私法人原則上無居住需求,為防範私法人囤房牟利影響國人居住權益,建立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許可」,其中需經許可需向內政部申請;五、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7月1日起銷售者如有解除預售屋買賣契約情形,應自解約之日起30日內(解約日為始日)辦理解約申報登錄,提醒業者應依限按實申報,如有逾期申報或申報不實情形,將依戶(棟)數處罰3萬元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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