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調高至4.8% 高嘉瑜:不痛不癢、差別稅率應由中央制定

▲▼高嘉瑜聯訪 解釋斬妖除魔說 。(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擬將囤房稅率由現行的1.5%至3.6%,調升至2%至4.8%,更祭出「全國歸戶」機制。對此,民進黨立委高嘉瑜7日表示,囤房稅2.0立意良善,但稅率4.8%不痛不癢,且囤房大戶都會選擇低稅率的縣市申報,因此差別稅率仍宜由中央統一制定。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未來課徵囤房稅將採「全國歸戶」,非自用住宅的稅率也調整為2%到4.8%,預計明年上路、後年課徵。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說,此次修法受影響主要是非自住、空置未使用,出租未申報或申報未達租金標準3類,適用稅率是2%至4.8%,約36萬戶房屋稅負會增加,也有346萬戶因新方案適用較輕稅率而受益。

高嘉瑜直言,自己在過去多次質詢中,就指出台灣的高房價,一大原因就出自部分地方政府長期行政怠惰,不願實施囤房稅差別稅率,致使多屋族爽爽利用縣市歸戶的空間,把自用集中在3.6%的縣市,非自用則放在最高1.5%的縣市。

高嘉瑜表示,此次財政部祭出的囤房稅2.0方案,不僅改採全國歸戶,更強制各地方政府「必須」訂定差別稅率,且採累進課徵,至少可有效避免上述地方政府完全不作為的情形;樂見其成,也希望法案能儘速送入立院討論。

高嘉瑜指出,但為德不卒之處在於,此次方案最高僅4.8%的稅率仍屬過低,且對於「多屋跨縣市者,竟仍允許自行選擇申報縣市」,想當然囤房大戶都會選擇低稅率的縣市申報,如此便是將問題又丟給地方政府。

高嘉瑜表示,囤房稅存在各種不同的法制設計,自己過去也曾提出囤房稅修正動議,並要求「訂定最高10%的累進稅率、及差別稅率改由中央立法制定」,居住正義不分朝野黨派,中央與財政部此次也應認真評估各種修法方案與機制,擬出對台灣民眾最有幫助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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