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NCC審查鏡電視案有大瑕疵 藍黨團:將提「暫定臨時狀態」假處分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針對通傳會(NCC)昨通過《鏡電視》新聞台董監變更案及上架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29日)舉行記者會,指他們向監察院告發NCC主委陳耀祥貪瀆已立案調查中,另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規定,陳有可能隨時遭免職;因此他們研擬近日內將具狀向行政院法院提起「暫定臨時狀態」假處分,暫停《鏡電視》上架核准和其董監變更案及上架案,待檢方偵辦陳貪瀆案和監察院調查明朗後,再重新審查相關董監變更案及上架案。

▲國民黨團29日舉行「鏡電視前董座痛批政治弊案!  NCC出來說清楚!」記者會,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主持、立委林為洲。(圖/記者屠惠剛攝)

▲林為洲(左)、林思銘出席國民黨團「鏡電視前董座痛批政治弊案! NCC出來說清楚!」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團29日上午舉行「鏡電視前董座痛批政治弊案! NCC出來說清楚!」記者會,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質疑,陳耀祥已經被北檢列為同案瀆職罪的被告,為何還有資格繼續召開並主持審查會議?陳耀祥當初在立院承諾針對《鏡電視》內部問題,等「調查有結果才會繼續審查」,請問調查結果在哪裡?去年曝光的《鏡電視》前董座裴偉發言錄音檔,經鑑定並無變造,其中總統蔡英文、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民進黨前秘書長洪耀福都被點名,陳耀祥膽敢一路跟立法院在野黨對幹,難道不是府院黨聯手在背後支持?

藍委林為洲則指出,《鏡電視》審查過程有以下瑕疵:第一、按照《會議規範》第19條規定:「主席以不參與表決為原則…主席於議案可決,有特別規定之額數者,如相差一票,即達規定額數時,得參加一票使其通過,或不參加使其否決。」這是一般會議的常規,昨天NCC審查會議的表決,並無正反同票,結果陳耀祥自己跳下來投票,若無陳耀祥這一票,《鏡電視》審查案就無法通過。另NCC全體審查委員有7名,當天有兩名棄權、一名請假,有三名同意但未過半,結果陳耀祥逕自投下同意票,違反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10條第3項。

林為洲再指,第二個瑕疵是,《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目前告裴偉、陳耀祥瀆職,若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6條第3項規定,陳耀祥現在是貪瀆被告,隨時有可能遭檢方起訴,屆時就必須辭去NCC主委和審查委員職務。而國民黨團日前已向監察院告發陳耀祥瀆職,監察院也已立案調查,只要被確定瀆職,也會喪失主委和審查委員資格。

林為洲指出,根據陳耀祥昨日主持《鏡電視》審查會議過程的瑕疵,國民黨團將向行政法院提出「暫定臨時狀態」假處分,因《鏡電視》審查案屬社會重大利益有關,會議主持人身分有重大瑕疵,因此提出審查案「暫定臨時狀況」,讓《鏡電視》暫時不得上架,以及凍結《鏡電視》人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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