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能看到炎亞綸的廣告 他驚「MeToo倖存者」!網指1點跟別人不同

▲炎亞綸出席「晴空鳥」媒體餐敘。(圖/記者林敬旻攝)

▲炎亞綸形象大受損。(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Metoo」從政壇炸到演藝圈醜聞,包括朱學恒、許傑輝、宥勝、黃子佼、炎亞綸與NONO皆形象大翻車,不過有網友指出,現在還可以看到炎亞綸的廣告,而且路人的反應也很一般,驚呼「炎亞綸是這波的倖存者?」掀起兩派討論,有人指出,因為炎亞綸這1點跟其他人不一樣。

原PO在PTT發文「炎亞綸是這波演藝圈#MeToo的唯一倖存者嗎?」從許傑輝、宥勝、黃子佼到NONO,被爆料之後演藝事業停擺、被品牌切割,甚至還有人退出演藝圈,「為什麼唯獨炎P仍然屹立不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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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表示,日前去看台北電影節,炎亞綸的廣告沒有被撤下,播出時觀眾也沒有任何騷動,「回家一看,網路整個風向好像都在挺炎?」好奇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貼文曝光,有網友分析,因為炎亞綸的是感情糾紛,跟其他人的情況不一樣,「因為是前男友嗎」、「這個有感情」、「很難定義他那個是不是偷拍,畢竟交往一起躺在床上」、「的確就是感情糾紛啊」、「炎那個還好吧,只是有點順著這波被炒之前被爆過的舊新聞」。不過也有網友指出,「一碼歸一碼,就算被害人有其他事件,但炎拍未成年性愛影片是事實」。

▲炎亞綸表示,「絕對沒有做任何強迫意願的事情。」(圖/記者湯興漢攝)

▲炎亞綸表示,「絕對沒有做任何強迫意願的事情。」(圖/記者湯興漢攝)

事實上,風波爆出後,炎亞綸現身記者會鞠躬道歉,強調絕對沒有偷拍,但形象大受損,慘丟失節目、代言、商演,10大傑出青年的頭銜被撤銷,連和好友家凱合作的新歌也被下架。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第36條規定,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若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等違反意願方式拍攝,更可加重到7年以上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一旦這些拍攝行為涉及營利,還可加重1/2刑責,《兒少條例》各罪與《刑法》強制性交等罪,追訴權時效均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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