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專家翻車!稱餵藥案1數據「要零檢出」 事實查核中心:錯誤

▲▼     新北市板橋某連鎖知名幼兒園餵藥事件持續延燒,檢方今二度發度搜索        。(圖/記者陸運陞翻攝)

▲新北市幼兒園餵藥事件持續延燒。(圖/記者陸運陞翻攝)

記者劉維榛/綜合報導

新北幼兒園餵藥案引發家長恐慌,而最近網路瘋傳,「孩童巴比妥檢驗64後面的(-)不是陰性,而是代表應該零檢出」?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指出,這是錯誤訊息,強調64(-)就是陰性,並非指體內不應該有,只是實驗室單純依試劑說明書判讀發出的報告。

毒理專家招名威14日在臉書解析一份報告,「孩童巴比妥檢驗64後面那個(-)是什麼意思?」接著說很多人認為那個負號是陰性?他則回應,「不對!」招名威還說,那是代表這個化合物應該是要「零檢出」的意思,就像後面一個欄位既使是參考值,裡面跑出來也不是數值,仍然是一個(-),因為這個化合物根本就不該出現在身體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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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名威也提及,「這是基本的毒物篩檢,數值很精準,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哪裡來的偽陽性偽陰性?很多人在那邊亂傳,就像你去抽血驗尿,肝指數超標了你會直接跟醫師說這是偽陽性嗎?應該是不會吧?」

如今招名威的說法大翻車了,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實際諮詢台灣醫事檢驗學會常務監事高智雄、台北榮總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主治醫師吳明玲和台大化學系副教授徐丞志後,強調是「錯誤」訊息。而招名威該則貼文已被標記「不實資訊」。

第1個爭議點「該網傳圖表是什麼檢驗?」

吳明玲表示,網傳檢驗報告是尿液「初篩檢驗」,不過這份報告沒有註明檢驗方法、藥物檢測值單位、閾值,也沒說明報告限制,並不符合毒藥物檢驗報告的格式。

高智雄則說,此報吿的呈現方式容易給人誤解,不僅Barbiturates的檢驗數值沒有單位,檢驗結果欄位與參考區間欄位之資料僅用(-)符號標示也可能讓人誤解。也就是說,網傳圖表是檢驗巴比妥酸鹽類的尿液篩檢報吿,跳過臨床醫學專業人員的解讀,由各方自行詮釋,易引誤解。

第2個爭議點「卡巴比妥檢驗64(-),是什麼意思?」

由於參考區間(-),也是「陰性 Negative」,代表取自生物參考族群數值分佈的特定區間。高智雄解釋,「64」後面的(-)號意思是「陰性 Negative」,而不是如網傳所稱(-)是代表體內不應該有。

吳明玲指出,報告在巴比妥檢驗項目標示64(-),卻沒有註明閾值與單位。一般來說,試劑廠商會將巴比妥的檢驗閾值訂為200ng/mL(奈克/毫升),若檢驗閾值為200 ng/mL,報告數值為64,低於200,因此判定篩檢結果為陰性,(-)符號是陰性的意思。也就是說,以此種檢驗方法,未檢出巴比妥或檢出值低於閾值。

第3個爭議點「藥毒物篩檢數值很精確,哪裡會有偽陽性或偽陰性?」

高智雄說,網傳檢驗報吿其結果巴比妥有原始檢測數值,引發外界擔心是否為藥物的殘留。其實因尿液初步篩檢的免疫分析試劑的分析敏感度高,但分析特異性不高,可能會因為化合物結構相似而有交叉反應作用(Cross Reactivity)而誤認,其試劑說明書中會揭露此分析特異性不足之問題,常導致其儀器檢測出現數值的偽陽性反應。所以,還是要耐心等待其質譜儀分析結果出爐才能判定。

而吳明玲表示,若網傳報告檢驗閾值為200 ng/mL,那麼檢驗數值在0到200間,都判定為陰性,沒有一定要零檢出的說法。報告的數值是代表有驗出與巴比妥本身或與結構相近的化合物,也就是干擾物質,但不能因為有數字出現,就回推說一定有巴比妥,而是要以確認檢驗為主。

也因此,網傳檢驗報吿的(-)意即檢驗結果為陰性。因尿液初步篩檢的免疫分析試劑的分析敏感度高,但分析特異性不高,可能會因為化合物結構相似而有交叉反應作用而導致偽陽性,對有疑義的數字要再送質譜儀確認,不能將尿液初步報吿當成結論。

第4個爭議點,網傳「這個化合物應該是要零檢出」,醫學檢驗數據有「零檢出」的判讀嗎?

高智雄指出,正常狀態下人體內不應該有巴比妥,期待是「零檢出」,但實務操作上,儀器檢驗都會有其偵測極限,只要低於偵測極限就測不到,因此檢驗報告顯示為「未檢出」,而不是「零檢出」。

此外,免疫法的尿液篩檢可能因交互反應作用之干擾而容易導致檢測出微量數值,有數值並不代表就是該毒物,在尿液初篩的報告,以期待「零檢出」的「未檢出」結果來判定也是不恰當的。

第5個爭議點「如何解讀網傳檢驗報告?」

吳明玲表示,網傳報告使用「免疫分析法」,優點是方便快速,但缺點是有藥物交互反應,干擾物質多,會有偽陽性、偽陰性存在。

「免疫分析法」的檢驗數值高低,僅能作為陽性或陰性可信度的參考。醫師必須結合病史、症狀、身體檢查、一般檢驗和特定檢驗報告等,綜合評估有無用藥,或者需不需要做進一步確認檢驗。

吳明玲提醒,解讀檢驗報告不能只看數字,應該結合臨床診斷和調查資料來綜合研判。目前網傳檢驗報告數據,其實只是初篩檢驗,而且缺乏個案資料,如果只就一份報告來推論體內有沒有巴比妥,其實是相當危險的一件事。

高智雄也說明,質譜儀報吿才是確認報吿,不能以尿液初步篩檢結果的原始數值當成結論,若能直接以尿液篩檢就判定藥物濫用,那就不需有「確認檢驗」方法存在的必要了。尤其牽涉司法的案件更要小心謹慎,有疑慮就應送質譜複驗。

另外,徐丞志指出,檢驗報吿的數值應該謹慎解讀,除檢驗儀器是否校正,受檢者的疾病史、用藥史、生活史都要通盤考量,難以從一張初篩的檢驗報吿就得到答案。從法醫學的角度來看,也不宜以免疫快篩的檢驗報吿逕行有罪的推斷,不能驟下判斷。

綜合以上,新北幼兒園案已是司法偵辦案件,其藥物檢驗應以質譜儀確認,不宜以網傳的尿液免疫快篩當作結論。檢驗報吿解讀應該小心,檢驗儀器是否校正,受檢者的疾病史、用藥史、生活史都要通盤考量,難以從一張初篩的檢驗報吿就得到答案。

最後,事實查核中心強調,網傳訊息引用檢測巴比妥酸鹽類的免疫尿液初步篩檢報吿,錯誤解讀(-)不是陰性,也錯誤理解毒物篩檢不會有偽陽性,是對檢驗法和檢驗報吿的錯誤解讀,因此為「錯誤」訊息。本查核報吿是針對網傳尿液檢驗報吿的解讀進行查核,新北市幼兒園案有無餵藥情事,已由檢方偵辦中,不屬於查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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