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龍瀑布2罹難者相驗結果曝!慘遭活活淹死 家屬悲痛領回遺體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人員在霧台分駐所陪伴家屬            。(圖/民眾提供,下同)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人員在霧台分駐所陪伴家屬 。(圖/民眾提供,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霧台鄉飛龍瀑布於20日發生遊客溯溪發生山難,有5人失聯,其中救難人員已找到兩具屍體,經檢察官驗屍,確定兩人均是溺水死亡,並由家屬領回遺體處理後事,同時亦已陸續訊問相關證人及證據調查,就事實發生經過及責任歸屬加以釐清。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人員在霧台分駐所陪伴家屬            。(圖/民眾提供,下同)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人員在霧台分駐所陪伴家屬            。(圖/民眾提供,下同)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屏東分會主任梁應鐘在案發後,立即趕赴霧台分駐所,陪伴被害人家屬,並購買日常生活用品提供家屬使用;由於還有3人失聯,該協會人員已分班輪流守在霧台及屏東縣特搜大隊,等候音訊,一有消息,連絡家屬並陪伴。

10位山友於20日結伴到霧台飛龍瀑布溯溪,遇到突來暴漲溪水,5人獲救,5人失聯,失聯5人中,陳姓、彭姓山友遺體已尋獲,屏東地檢署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由張鈞翔主任檢察官及周甫學檢察官統籌調查,現階段以警消搜救優先,且已著手規劃調查及待命,如有報驗則立即相驗。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於昨日晚間及今日下午已就2名罹難者完成相驗,初步認為死因均係生前溺水,並由家屬領回遺體處理後事,同時亦已陸續訊問相關證人及證據調查,就事實發生經過及責任歸屬加以釐清。

檢方強調,由於從事登山溯溪本具有一定風險,該案究竟屬於應自我風險承擔或應由他人負擔刑事責任,尚待事實調查及釐清相關細節後才能判斷,目前仍持續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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