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萬輛車未繳回註銷車牌!5年違規58.9萬件 公總:停車通報取締

▲桃園市結合「科技執法」掃蕩境內註銷車牌車輛,立馬見效。(圖/交通局提供)

▲桃園市結合「科技執法」掃蕩境內註銷車牌車輛。(圖/交通局提供)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目前約有48萬張註銷車牌未繳回,其中不乏未繳回車牌車輛違規使用還肇事,其中近5年未繳回車牌車輛違規達58.9萬件,監察院針對公路總局放任註銷車牌未繳回提出糾正,對此,公路總局表示,註銷車牌已收繳177.5萬輛,收繳率78.50%,除取締外,也透過停車通報取締,一旦查獲可罰3600元到1萬0800元。

車輛遭註銷牌照以車輛逾期檢驗為大宗佔95%,車輛定檢日前,公路監理單位會以多元方式包含簡訊及明信片等方式通知車主按期前往檢驗,若逾期未檢驗,後續開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通知單時,也會併同簡訊通知車主;另於註銷號牌前1個月也會再以簡訊通知車主盡速前往檢驗,車輛逾檢才會遭註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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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表示,111年以前遭註吊銷牌照車輛數計有226萬2339輛車,經過各公路監理及警察機關積極稽查取締收繳,已收繳177萬5,969輛車之號牌,收繳率為78.50%。

根據統計,其中96年至111年已註吊銷牌照未繳回車輛數有16萬6603輛,其中近5年內有違規且仍未繳回車牌之車輛數計有2萬7344輛,其發生交通違規之總件數為58萬9438件。

公路總局表示,各公路監理機關將持續以多元管道追繳註銷牌照,除函請警察機關加強稽查取締嚇阻違規外,各地公路監理機關已結合地方停管處與警察單位,建立註銷號牌即時通報取締機制,於停車管理員鍵入停車車號時,即時檢核註銷牌照黑名單,進而推播通知警察機關即時前往開單移置保管該車輛,106年至111年已收繳註銷牌照數計4萬9460輛。

此外,公路監理機關也會利用稽核汽車運輸業者營運管理時,加強營業車輛吊、註銷牌照之追繳,並不定期擴大監警聯合稽查加強註銷號牌查察工作,以及利用民眾辦理監理業務、代檢廠驗車時,要求繳回其名下尚未繳回之註銷牌照。

公路總局呼籲註銷號牌車主勿心存僥倖,應將註銷號牌儘速繳回公路監理機關,車輛行駛道路應領用懸掛有效之牌照,若因交通違規包括逾期檢驗被註銷車牌車輛不得上路,若車輛牌照已遭註銷仍違規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者,將可開罰3600元到1萬08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扣繳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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