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竊取國家機密!砲指部教官以死明志 家屬怒告空軍要求國賠

▲砲指部協訓師資實施示範砲班演練,使召員更能迅速投入訓練狀況。(圖/第八軍團提供,下同)

▲砲指部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圖/第八軍團提供)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一名陳姓教官,2019年間請部隊薛姓士官到空軍飛彈指揮部拿取相關軍事文件,不料薛姓士官因為拿到機密文件而被起訴,陳也被認為有教唆之嫌,流言四起,甚至被部隊安全考核列為C級,後來陳姓教官在隔年跳樓身亡,他的4名家屬認為軍方沒有出面幫他澄清流言,導致陳男死亡,要求國家賠償7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的死與軍方作為並無因果關係,駁回家屬的請求。

判決指出,陳男是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教官,2019年6月間請部隊薛姓士官向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拿取相關軍事文件,但事後卻被發現薛姓士官拿的竟是機密文件,薛姓士官也被依涉犯外患罪遭到起訴,陳姓教官也被懷疑可能涉嫌教唆,倍感壓力,竟在2020年7月間跳樓身亡。

陳姓家屬提告指控,法務部調查局搜索調查時,發現陳姓教官是為教學,委託薛姓士官列印非機密文件,是薛誤拿機密文件,也經校方查明事件為「學員誤解老師原意」結案,而薛姓士官涉及的洩密案,在司法調查期間尚未經判決,空軍司令部竟將陳姓教官的年度安全考核評列為C等,單位長官在陳受司法調查期間,不僅未向外澄清不利陳的流言,也沒幫陳調整職務,終致陳承受過多壓力,無法支撐,為表清白才選擇輕生,因此提告國家賠償700萬元。

法院審理時,法官查出陳姓教官在2020年6月間前往精神科就醫時,向醫師吐露因被懷疑竊取國防機密,被法務部傳訊,如果被判刑外患罪,則要坐牢且被追繳退休金,覺得壓力大,情緒低落,因此認定陳姓教官所受的壓力並非來自空軍司令部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因此駁回陳姓教官家屬的請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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