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獅子會長吃飛醋竟勒斃枕邊人裝殉情 獲判無期徒刑定讞

▲▼前獅子會長林易暘勒殺女友,二審再判無期徒刑。(圖/記者吳銘峯攝)

▲前獅子會長林易暘勒殺女友,判無期徒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曾任新北市某獅子會長的男子林易暘,前年10月間懷疑年長7歲的同居女友有新歡,竟拿皮帶將喝醉的女友勒死,並在伴屍1天後自行割腕佯裝殉情。法院審理時,林男稱雙方約定殉情,還約好「去神的國度」,並非單純殺人。一二審均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21年10月間,林姓男子經營工程公司,並曾經擔任獅子會會長。他與從事直銷的58歲許姓女子交往同居,雙方均為離婚後,各自帶著1個兒子,居住在台北市新生北路租屋處。疫情爆發後,林男公司受到影響而收入大幅減少,因此林男與許女就多次因經濟問題而發生爭執,雙方已經協議分手,林男預計11月就要搬走,結果竟發生命案。

而檢警調查發現,2人不僅因為經濟發生爭執,林男也懷疑許女與人曖昧,更加不滿。案發當晚,許女應酬喝酒到晚間10點多才進門,2人疑似口角後,林男就趁著許女泥醉趴臥在地時,拿出皮帶將許女勒斃。行兇後他企圖脫罪,就到廚房拿出菜刀,在許女手腕上深劃2刀,營造自殺假象;至於林男也在伴屍一整天後,拿刀淺劃自己的手腕,並留紙條給許女的兒子,假裝殉情。

許女兒子返家後趕緊報警,全案因此爆發。但檢警深入調查發現,許女死亡前還託親友尋找學區好的房屋,積極購置新屋,並無尋死意圖。檢方因此認定林男犯案,還故佈疑陣,因此依「家暴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林男重判無期徒刑。

案件上訴二審後,林男仍否認殺人,辯稱2人關係良好,與許女的兒子也互動良好;是因為許女工作、經濟壓力大、心情低落,多次跟他說「走絕路、見耶穌」。案發當天是許女要求先割她的手腕,但他不想弄得房間都是血,所以才會勒暈許女後割腕。林男強調,已經被許女吵得很煩,所以最後才會想說一起「見耶穌、去神的國度。」二審法院不採信,仍將他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定讞。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