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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露天燃燒 違者最高罰10萬元

▲露天燃燒,違者最高罰10萬元。(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露天燃燒,違者最高罰10萬元。(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露天燃燒產生含懸浮微粒等污染物的煙霧及異味,會影響空氣品質,引起眼睛及呼吸道不適,引發民眾陳情。民眾111年台東縣環保局受理民眾陳情露天燃燒案件計236件,以焚燒雜草、廢樹枝葉等植物性殘體72件最多,佔30.5%;今(112)年1至3月已受理70件,佔18.5%,而違規裁罰數去年10件、今年至目前有2件,各罰款1,200元。

環保局指出,清除後的雜草及廢樹枝葉,正確處理方式是裁斷、破碎裝袋捆綁好,交由垃圾車清運;田園可現地破碎翻耕掩埋增加土壤有機質。若進行焚燒處理,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可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即使稽查時未查獲行為人,也會查明地主或管理人,行文要善盡防止污染的管理責任,往後如查有違規事證,也可處罰款。

民眾發現露天燃燒,請撥免費專線0800-066-666、環保局089-221999,或透過手機APP公害報報、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等管道陳情,環保局24小時全年無休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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