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女遭姑姑男友襲胸!擦藥變狂揉 賠70萬免關

▲桃園市陳姓男子在某宮廟擔任宮主,於2019年2月至6月間,以幫14歲少女「清身體」為由,卻兩度在廟方小房間內撫摸其胸部與親吻嘴巴等強制猥褻行為。(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小華被姑姑當時的男友猥褻。(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國中少女(小華)先前因皮膚發炎,找姑姑從事保險業的鄧姓男友幫忙擦藥,卻被對方趁機襲胸、舔胸,事後向家人哭訴才讓事件曝光。鄧男坦承犯行,最終也以70萬元賠償金和小華達成和解。

判決書指出,國一生小華於2021年9月5日下午和鄧男獨自在板橋的住處,當時小華皮膚發炎由鄧男幫忙擦藥,鄧男卻色心大起,趁機做出襲胸、舔胸、環抱猥褻等行為。

事件曝光後,鄧男坦承反行也表示相當後悔,願賠償小華新台幣70萬元,小華也表示願意原諒鄧男。新北地院法官審酌鄧男月收約5萬元,還需扶養就讀大學的子女以及罹病的父母親,加上鄧男無前科,犯後行為尚算良好,加上雙方和解,認為被告鄧男「經此教訓,應知警惕,信無再犯之虞」。

法官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鄧男2年徒刑,宣告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