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性平均月薪比男低1.1萬!婦團給下屆總統「10大性別政見」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在婦女節前夕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團體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圖/婦女新知基金會提供)

▲民間團體共同提出「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圖/婦女新知基金會提供,下同)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台灣性別不平等情形在薪資待遇、職場、托育及長照等都能顯現,包括女性勞動者平均月薪比男性少了11,341元,此外女性參政比例也較低。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今(7)日特地在婦女節前夕,提出「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呼籲未來的總統候選人以實際行動消除性別不平等。

明年(2024)1月即將舉行第16任總統、副總統以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而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在婦女節前夕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團體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針對性別薪資差距、職場性別不平等、職場性騷擾、友善照顧者職場、托育及長照服務、促進女性參政等議題,提出性別政見藍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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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在婦女節前夕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團體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圖/婦女新知基金會提供)

▲性別薪資差距,台灣排名倒數第8。

1.  積極縮減性別薪資差距

台灣性別薪資不平等的狀況,與歐盟國家相比排名倒數,據調查顯示,台灣男性勞動者每月平均收入61,150元,女性勞動者平均每月只有49,809元,每個月少男性勞動者11,341元,一年就少了13.6萬。薪資不平等的原因相當多,例如女性勞動者普遍集中於低薪行業,薪資不公開、薪資保密協定,造成勞動者失去與雇主議價的空間。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邱羽凡批評,政府每年公佈性別薪資差距,都刻意跟美日韓這些比台灣狀況更差的國家比較,表示不承認薪資上的不平等是問題,《性別工作平等法》通過20年後,台灣的性別薪資差距所小幅度仍非常有限。

邱羽凡呼籲,政府不應繼續用行政指導處理性別薪資差距,行政指導沒有強制力,歐洲不少國家已經透過修法或立法積極縮減性別薪資差距。例如德國2018年已經立法,冰島更是從2008年就不斷再翻修相關法令,規定員工人數25人以上,就必須建立工作評估系統,用這個系統證明薪資發放沒有性別不平等。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在婦女節前夕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團體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圖/婦女新知基金會提供)

▲台灣勞工享有最低休假天數,排名倒數第4。

2.增加法定特休假、減少工時,落實職場與照顧家務性別平等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提到,女性勞動者也常面臨育兒需求、請假風險,承受更不合理的薪資減損;甚至因假不夠用而被迫離開職場,年資一中斷,未來的特休假更少,惡性循環下,也有更多女性不婚不育。呼籲未來新政府應優先修法,讓勞工的特休假與公務人員年休假相等,家庭照顧假也應該比照公教人員,應該給薪。

邱羽凡亦指出,台灣的勞工現在很難享有家庭與工作平衡,因為目前台灣只有利於雇主的工時彈性,缺乏有利於勞工的工時彈性,台灣應該確立對勞工有利的工時彈性,支持所有勞工達成家庭與工作平衡。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在婦女節前夕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團體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圖/婦女新知基金會提供)

▲勞工與公務員享有休假不平等。
 
3.完善職場性騷擾相關法制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姜貞吟指出,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只能處理受僱者的性騷擾行為,處理方式就是讓雇主去調查、處置受僱者的性騷擾行為,但如果性騷擾的是雇主,或者法規上的事業最高負責人,依照現行法令,雇主就要「自己調查、裁處自己」,直接「裁判兼球員」,導致受害員工不敢申訴。

3年前曾爆發福灣巧克力前董事長性騷擾女實習生的事件,當時民眾直接採取行動抵制,但3年後法制漏洞仍未補上。她呼籲未來每一位總統候選人,都能重視職場性騷擾法制的完善。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在婦女節前夕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團體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圖/婦女新知基金會提供)

▲0到6歲托育出現斷層。
 
4.強化0-2歲公共托育服務、教育部統一主管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楊秀彥表示,執政黨提出「0-6歲國家一起養,願生樂養」,但在美好的口號下,制度卻要求0到2歲、2到6歲小孩,分送到不同主管機關負責的不同托育機構或服務,0到6歲的托育被切割,銜接的時候家長雞飛狗跳,焦慮不安,因為2至3歲的幼幼班太少,銜接不上,媽媽就離職了,如此並沒有協助到育兒家庭。

她也批,台灣的公共托育推動這麼多年,0至2歲的送托率仍然在OECD後段班,可見政策需要調整,呼籲應拋棄政府機關的本位主義,新政府應該儘速規劃,讓0到6歲托育一條龍,托育不再漏接,媽媽不再被迫離職。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在婦女節前夕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團體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圖/婦女新知基金會提供)

▲0至2歲的送托率仍然在OECD後段班。

5.長期照顧政策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長照相關政策沒到位,也造成女性暴露在離職的高風險之下,因為女性薪資相對低,而且傳統上會對女性照顧家人有更多要求。可惜目前長照政策相關資訊不夠公開透明,例如現在政府自我評估,看的是「長照涵蓋率」,說要達8成了,實際上可能只有一半。涵蓋的大部分是輕中度失能需求,給重度失能者家庭的協助非常少,呼籲政府應該要確保資訊完整、公開透明,建立民主審議的機制,讓所有的政策討論能有所依據。

6.給予受僱者請長期照顧安排假的權利

日本有93天的長照安排假;而台灣民間團體提案,比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前30天連續請假可拿8成薪,後續再加上150天的彈性請假。陳景寧提到,當長照的狀況出現,最需要花時間的就是剛開始的時候,所以先給30天假、有津貼,後續再給150天彈性的長照安排假,讓受僱者可以請假處理臨時狀況,呼籲政府支持照顧者。

7.完善有薪孕產照顧假
 
婦女新知董事長姜貞吟補充,如果家裡需要照顧的人超過3歲,勞工只剩「無薪」的家庭照顧假可請,大多數是女性犧牲薪水,男性願意請無薪假的很少,於是女性與男性的收入差距又變得更大。

她呼籲,政府應該優先讓所有受僱者都可以使用每年14天有薪「家庭照顧假」,不該是軍公教的特權,而是所有受僱者的權利。新政府也應接著盤點生產前、生產當下到產後育兒照顧、兒童養育及長期照顧所需的有薪照顧假,請假期間實質薪資替代率應達9成,並以受僱者需求設計彈性請假制度,支持更多男性參與照顧,與托育、教育及長照服務政策確實接軌,達成照顧不離職,制度不漏接。

8.建立普及式基礎年金
 
由於女性頻繁退出、重回職場造成年資中斷,從公共年金獲得的老年保障比男性更少,而台灣老年貧窮率非常高,高達26.25%,跟OECD各國比較,台灣是非常後段的後段班。姜貞吟呼籲政府參考丹麥等國家的經驗,建立普及式的公共年金,凡是有公民身分就享有基本保障,可減輕年輕人奉養長輩的壓力,希望新政府在4年內提出整體規劃,並推動相關修法。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在婦女節前夕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團體給總統候選人的十大性別政見」。(圖/婦女新知基金會提供)

▲台灣65歲以上老人貧窮率第3高。

9.內閣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少於3分之1
 
談到女性參政,許多政治人物和政黨喜歡強調國會的女性比例,不過婦女新知基金會顧問黃長玲表示,「若是看內閣組成,就知道我們離性別平權還非常遙遠。」因此請政府「不要自我感覺良好」。

黃長玲指出,尤其蔡英文當選後,打破前兩任男性總統的紀錄,馬總統和陳總統的第一任內閣女性都超過20%,蔡總統任內林全內閣約10%,蘇內閣更低,陳建仁內閣女性人數增加,但還是沒有回到20%,破壞了建立多元共治的政治慣例的可能性。呼籲新政府對內閣組成單一性別不少於3分之1,應該要有強烈承諾。

10.支持多元及資源弱勢背景女性參政
 
為促進女性參政,黃長玲亦呼籲年2內修正《政黨法》,各政黨應將政黨補助金挪出5%以上用於培育多元弱勢背景的女性參政人才,包括原住民、新住民、身心障礙、農民、勞工等各類多元及資源弱勢背景的女性人才;現行地方選制4分之1婦女保障名額,促進性別平等參政效果已達極限,新政府應於4年內修正《地方制度法》第33條,將現行4分之1婦女保障名額制度規定,改為3分之1性別比例原則。
 
針對明年1月同時將舉行的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今年各政黨將陸續展開立委候選人提名程序,婦女新知基金會呼籲各政黨提名區域立委,應支持更多具有多元代表性、社會弱勢背景的女性參選。過往各政黨雖已在不分區立委名單中提名多元弱勢背景女性,依據過往紀錄,女性候選人一旦被提名,當選機率皆高於男性候選人,說明台灣社會並沒有排斥女性候選人,反而肯定她們的政治表現,政黨應在區域與原住民立委選舉提名更多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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